9月14日15时许,沙坪坝110快速接处警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陈家桥某小区发生劳资纠纷。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见到了焦虑不安的报警人小李。
小李告诉民警,他于10天前找了一份兼职,具体是推销校园卡,工资没有底薪,按销售额提成,包住不包吃。小李干了10天,业绩不太理想,也不愿继续干,于是,他提出辞职,希望老板结算工资170元。老板拒绝了他的要求,称入职前说好包住不包吃,大家一起吃饭,应该分担伙食费,这样算下来,小李还倒欠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民警对此当场调解,认为小李兼职毕竟付出了劳动,不可能不支付劳动报酬,至于伙食费,小李客观上消费了,应该适当承担费用。经调解,老板最终支付了60元,双方达成和解。小李称他原以为一分钱拿不到,虽然60元不多,但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他对民警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