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遇糟心事?房屋被确认为违建该怎么办?
实践中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居民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没有办理手续就建房,有的是投机为获得补偿进行违法建设,而有的则是合法建筑被错误地认为是违建。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旦被认定属于违建,就会面临被强拆的风险。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房屋强拆的相关事项。
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一旦强拆工作发生错误,就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违建虽然可以被强制拆除,但是也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强拆的程序。

第一,有权机关应当根据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其享有陈诉、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复议、诉讼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不自行拆除的,那么就开始强制执行。
第二,进行催告。在实施强制拆除之前,还应当向当事人下发催告书,再次告知当事人应当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并明确告知不拆除将会被强制拆除。
第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当事人收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后有60天的复议期限,6个月的诉讼期。在复议、诉讼期限不行使救济权利的,有权机关可以强制拆除。这也提醒当事人,一旦有异议就应当及时地提起复议或诉讼寻求救济,不要拖时间。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实施强制拆除的合法主体。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城管、镇政府、街道办可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迁拆**办、村委会、居委会等都不是实施强制拆除的适格主体。当事人要注意有关文件的出具主体以及*迁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最后,当事人还要注意实施强制拆除的程序。虽然房屋属于违建,但当事人房屋内的财产都属于其合法所有,要进行登记、确认、腾空。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做好这些工作就实施强拆,当事人要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这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都很有帮助。虽然我们房屋是违建,但是仍然可以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赔偿。

被确认为违建固然是一件糟心事,但只要你认真关注拆除程序是否合法,积极寻求法律救济,就能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