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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局与邮政公司的差异
很多人认为邮政管理局就是邮政,其实不是的。邮政管理局与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单位。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最早出现于2006年。
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邮件寄递(生产)单位。邮政管理局是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公务员行政编制(纳入每年中央直属国家公务员考试);邮政公司是国有企业组织。

行政关系
从行政隶属关系来说,同级邮政管理局是邮政公司的同级监督部门,是快递企业的监管部门。
国家邮政局属于副部级国家局,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属于正厅级(或副厅级)行政机构,市(州、盟)邮政管理局属于副处级(副省级城市或指标内城市为正处级)行政机构。全国共有31个省级邮政管理局和332个市级邮政管理局以及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分家历史
在我国邮政体制并改革前,我国邮政系统是政企不分,政企为一家,统称邮政局,局下面还有邮政分局、邮政所、邮政代办处等。
邮政体制改革后,“企”改革为邮政公司,变为专业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主要从事邮务、金融、速递物流三类服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代收公用事业费、邮政速递物流、邮票发行等传统业务。
邮政体制改革后,“政”改革为邮政管理局,承担了市场“裁判员”的角色,主要从事制订邮政服务标准,监督好各个市场企业的行为,为居民创造好的消费环境。邮政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邮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监督管理辖区邮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