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以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 (美国申请破产保护意味什么)

9月19日,融创中国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在纽约申请破产保护。也是继恒大后,另一家TOP3房地产行业在美申请破产保护,以寻求美国破产法第15章的保护。

又一家中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带你了解美国的破产保护法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Sunac China Holdings Limited 简称:融创中国),2003年由孙宏斌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1号楼,现任董事长为孙宏斌[1][2][4]。企业主营涉及地产、服务、文旅、文化四大战略板块。

为什么中国地产公司热衷于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申请破产保护有什么意义。

根据“美国资产保护法”第十一章的解释,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是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命”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债务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申请破产保护后的120天内有权提出融资和重组等方案,以避免债权人对企业提出直接破产。

又一家中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带你了解美国的破产保护法

具体来说就是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也叫破产保护。

又一家中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带你了解美国的破产保护法

美国资产保护法第15章是专为非美国公司提供保护,当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进行重组时,可以防止在美国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或冻结资产。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机制,帮助处理跨境破产案件,确保公正、高效的处理,最大化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同时也为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公平的待遇。

申请破产保护后,可以获得哪些保护

不能对获得保护的公司进行诉讼

非美国公司获得第15章保护后,任何旨在获得、影响或恢复该公司资产的诉讼都将被暂停。

资产可以获得保护

在美国的债权人不能采取任何行动来冻结或获取非美国公司的资产。

契约权益可以获得保护

除非有特定的例外,否则债权人不能终止、加速或终止与非美国公司的合同。

诉讼中的挑战

债权人可以在美国破产法院挑战非美国公司是否应获得第15章的保护。但挑战的门槛相对较高,债权人需要证明给予非美国公司第15章的保护将不符合公平原则。

融创中国债务重组情况

融创重组计划 9月18日,融创中国在港交所发布了一份公告,宣布其境外债务重组计划已经获得了所需的大多数计划债权人的批准。2019名持有投票计划涉及的债权本金及应计未付利息总额高达99.23亿美元,共有2014名投票赞成计划。这一消息表明融创中国的债务重组计划得到了大多数债权人的认可和支持。为融创中国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融创此次债务重组将大幅压缩整体债务规模、缓解流动性压力,并将显著提升净资产规模和优化其资本结构,更有利于其尽快恢复健康经营。

综上所述,美国“资产保护法第15章”为非美国公司提供了一个在美国进行重组或破产时的有力保护工具,确保其能够有序地处理债务,避免被在美国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或冻结资产,让申请保护的企业有机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