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儿媳妇可以不参加葬礼吗?”这是悟空问答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如果搞一个“男同胞们最心痛的事儿有哪些”之类的话题评选,我想,这个问题所说的情形至少能进前十。

“儿媳妇不参加公公的葬礼,违法吗?”在回答问题之前,得先搞清楚这个问题。
法定义务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若违法,儿媳妇说了不算,法律说了算,这一点没得任何商量的余地,不想参加也得参加。若不违法,法律不强人所难,儿媳妇自己说了算,去不去随个人意愿。任何人也没有权利摁着人家的头,逼着人家去参加。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儿媳妇不参加公公的葬礼,究竟违不违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就连儿媳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岳母都不是法定义务,更没有儿媳妇必须参加公公葬礼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显而易见:儿媳妇可以不参加公公的葬礼,这一点毫无疑问。至于该不该受到道德谴责,也不可一概而论。

话说到这,很多朋友可能不乐意了,特别是男同胞们。你这搬出个冷冰冰、硬生生的法律规定来说事儿,你这样的回答没有半点温度可言,能让人信服吗?
这里想说的是,可不可以不参加是一回事,应不应该不参加那又是另一回事。
个人观点:可以不参加,这是人家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但是,权利可以放弃,而且,对于“可以不参加公公葬礼”这样的权利,建议还是放弃的为好。也就是说,你有不去参加的权利,但是最好还是参加,至于到时候能不能真的参加,这得看具体情况。为什么这么说呢?

法律规定归法律规定,社会生活复杂多样,法律不可能管得了所有的事,也没必要什么都管,有的事儿,法律的手伸得太长,也未必就是好事,因为,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遵守法律,只能做到让自己不违法,这只是做人做事的最低底线。更多的事儿,还得靠道德这个内化于人心的法律来约束。典型如“儿媳妇该不该参加公公的葬礼”这样的事,很常见,也很生活化。
现实生活中,儿媳妇和女婿虽然没有必须要为对方父母养老送终的法定义务,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赡养双方父母(包括养老送终),这一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形成的优秀传统美德,已成为镌刻在人们心中的不成文的规矩,无时无刻不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这种力量,有时比写在纸上的法律还更加厚重。在这种力量的约束下,通常情况下,很多家庭也都不存在“儿媳妇可不可以不参加公公的葬礼”这样本不该发生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以下两种情形下,“儿媳妇可不可以不参加公公的葬礼”的问题最容易被搬上桌面上来讲。
1.家庭关系出问题的时候。例如,若正处于夫妻关系破裂,正在闹离婚,为争夺孩子抚养权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这种时候,虽然还是法律上的夫妻,但是夫妻感情已经名存实亡,虽然说一码归一码,夫妻感情破裂也不能成其为儿媳妇不参加公公葬礼的理由,但是这种时候,若儿媳妇不想参加公公葬礼,应该也是能理解的事,不应受到道德的过多谴责。夫妻之间日常的小吵小闹、婆媳之间有些矛盾之类的小事,不在此情形之列。
2.客观原因确实参加不了。例如,公公葬礼之时,恰逢儿媳妇临产、坐月子或是自身病重等客观原因而不能参加,恐怕也不会有人责怪儿媳费不孝顺吧?当然,以一般的小病小痛、工作忙、距离远为由不参加,则不在此情形之列。

最后,说一个真实的小故事:我们村就有一个大妈,在老公去世后长达20年的时间内,无微不至地照顾婆婆,为婆婆养老送终,婆婆活了93岁,但是,婆婆出殡当日,这个孝顺的儿媳妇却缺席了婆婆的葬礼。是不是很意外?当时,很多不明真相的亲戚朋友对其横加指责,当得知真相后,却又都羞愧地闭上了嘴、低下了头。什么原因?原来,这名儿媳妇因为婆婆的突然去世悲痛过度病倒了,婆婆出殡当日,她的儿子担心她参加葬礼触景生情加重病情,差人将她送医院住院治疗去了。此种情形,虽然客观上没参加,但是,去参加了葬礼的亲戚朋友又有谁有资格对她指手画脚呢?
那么,朋友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