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实名举报父亲性侵最新 (女孩实名举报父亲性侵结果)

【基本案情】

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18岁女孩刘海静实名举报亲生父亲刘某某对其实施过两次强奸。除此之外, 某某多次对她实施过猥亵。刘海静称,她曾就自己被刘某某强奸、猥亵的情况向奶奶求助,但并没有被理会。于是,她便想到了通过公开实名举报的方式检举刘某某,希望刘某某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警方已完成对刘海静反映问题的侦查,但不便于透露案件具体情况。

女儿举报父亲性侵案进展,女孩实名举报父亲性侵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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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1.若该女子所举报内容属实,其父亲成立哪些罪名?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幼**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在刘海静14岁之前,其父亲与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要从重处罚。其次,其父亲在她14岁之前用*交性**以外的方式对刘海静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构成猥亵儿童罪不要求行为人使用强制手段。如果小刘14岁之后遭遇父亲的强制猥亵行为,则其父亲构成强制猥亵罪。也就是说,如果小刘是在14周岁之前和之后,均被父亲刘某强制猥亵过,那么刘某的猥亵行为则构成两条罪名,并应当与其强奸行为一起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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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奶奶对小刘父亲的强奸猥亵行为不管不顾,是否构成犯罪?

本案中,小刘的奶奶并没有唆使或者引导小刘的父亲对小刘实施侵害行为,在小刘父亲实施犯罪时,小刘的奶奶并未参与,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证假**明,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父母没有阻止成年子女犯罪的法定义务,因为子女已经成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罪责自负。因此小刘的奶奶在得知小刘被儿子刘某某强奸猥亵之后选择坐视不理的行为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但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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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案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小刘今年18岁,而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追诉期为二十年,从刘某某最后一次对小刘实施犯罪行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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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里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有的孩子出生在一个充满爱和温暖的家庭,而有的孩子却要用一生来治愈不幸的童年。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重点打击对象,本案中,小刘的奶奶对小刘的求助不管不顾,导致小刘没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帮助,无形中也给了小刘父亲继续实施犯罪的机会。孩子在遭遇性侵害后,报警、取证与维权以及事后的心理辅导等都需要家长、身边的人甚至全社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