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芝罘区范围内对入学新生要求提供“国家免疫计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简称“查验单),以备疾控部门检查。但,这份由各预防接种单位盖章的“查验单”,出现不协和声音。
8月31日上午, 芝罘区下辖的烟台东方医院在出具查验单时,针对水痘疫苗接种第二剂次未接种者,要求本周六持查验单到该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费用160元。
在查验单上,明确注明:水痘疫苗为纳入山东省免疫规划管理、推荐儿童接种的疫苗,自费、自愿接种。

查验单上明确标注了“自愿接种”字样。
既然是自愿,烟台东方医院为何不说明系自愿接种,而直接要求本周六到该院缴费接种呢?
家长疑虑: 查验单上出现水痘疫苗“未接种”字样是否影响上级疾控部门对学校考核,进而再要求未接种者到各预防接种。
对此,烟台东方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现场答复,现在有学校出校水痘,所以都要求接种水痘疫苗。接种疫苗后,“未接种”将被更新为接种日期。“医院门诊会重新打印一份新的完成接种的查验单。”
家长提出,查验单上明明写着水痘疫苗“自愿接种”,芝罘区又要求必须接种,这不是矛盾吗?
这位负责人表示,山东的水痘规定是近几年才出来的,之前不强制接种水痘疫苗。关于查验单上的自愿接种和现在上面要求接种水痘疫苗的矛盾,“会向上级反映。”
就此,家长向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咨询和反映。
当日下午,接到市反馈的 芝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致电家长,明确表示,这个水痘(疫苗)不是强制(接种)的,它是自愿自费接种。孩子不想打第二针,可以不打。查验单上注明的第二剂次,门诊有义务提醒家长还有一针,是打还是不打?但打不打,是自愿行为。
这位工作人员答复: “查验单上交学校,是证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否接种。”“烟台东方医院门诊的说法并不对,并不是疾控部门强制性地要求他们水痘疫苗必须要打,不打就不算完成了预防接种。”
而令人不解的是,烟台东方医院门诊负责人在芝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回复家长后,致电家长称“这个问题,你再咨询一下疾控。”
那么,水痘疫苗,到底是强制还是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