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消费质量报全媒体平台
发布单位:消费质量报质量舆情监测中心
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消费质量报一站式投诉服务平台通过关注、转发提醒企业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理、转交职能部门查处、消费者协会调解及建议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以案说法等方式,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高产商品质量、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
投诉分析
产品质量仍是老大难
消费质量报系全媒体传播平台共计收到消费投诉、咨询和“互动评价”3053条,其中产品质量类1538件,售后服务类1149件,虚假宣传类174件,价格欺诈73件,其它类型投诉119件。成功帮助1635位网友解决问题,其余投诉和咨询均已转交给被投诉企业和相关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通过跟进评论相关投诉帖和参与本报发起的投票调查等方式,只吐槽并不期待被吐槽方解决具体产品、服务问题的信息有619条。质量舆情监测中心通过分析筛选,将其视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互动评价”,列入消费维权舆情大数据的一个重要数据类别,与消费投诉和咨询并列。
统计结果显示,涉及手机通讯类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咨询和互动评价有1635件,占投诉总量比53.5%,排在行业榜单第一位,IT家电和电子商务(包括电商和在线旅游)分列第二位和第三位。

注:本排行统计相关行业被投诉品牌的“投诉信息”、“消费者咨询”和“互动评价”数据。
手机消费维权举证难
消费质量报官方微博共计收到12起件涉及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自行举证手机存在瑕疵的投诉。如2015年8月11日,湖北武汉网友@坎坷奋进_老K投诉称,“我本月8号早上在京东商城上买的一个iPhone664G手机,晚上到货开机测试就出现闪屏卡顿现象,我申请退换货为啥迟迟不给我处理,非要我去苹果售后服务中心出检测单,人家官方说从来没有出过(这种检测单),为什么一个明明有问题的手机不能给我退换?”
全国有超过6亿手机用户,但新《消法》却并没有将手机产品瑕疵的“举证责任倒置”列入其中,由此引发“手机是否属于耐用商品”、“手机瑕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吗”等诸多争论。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2016年1月27日披露,国家工商总局2016年底前将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制订工作。是否会将手机列入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等耐用商品”中,我们将拭目以待。
舆情分析
NO.1 HTC深陷“屏幕失灵门”
自2015年5月7日,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传播平台相继收到328位用户的投诉信息,质疑HTC826屏幕失灵。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中心通过本报官方微博跟进持续关注,提醒HTC官方跟进响应和妥善处理用户。

同时,工作人员还及时向上海市消委会转交投诉信息。最终HTC官方指定客服专员与本报消费维权中心对接,表示愿意妥善处理HTC用户投诉中反映的问题。
为帮助HTC品牌及时掌握消费维权舆情,了解用户诉求,改进服务质量,本报还发起消费者对HTC产品态度的网上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本次投诉事件发生后,不会再购买HTC产品 138人(占比91.4%);视情况而定 10人(占比6.6%);从不关心HTC 3人(2%)。
舆情分析:消费质量报质量舆情监测中心监测发现,由于持续有用户通过微博、网站、热线电话等方式质疑HTC826手机存在屏幕失灵的问题,导致HTC “屏幕失灵门”舆情持续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投诉事件之所以转变为消费维权热点舆情事件,主要原因是用户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满足;二是涉及网络交易平台广泛,各电商平台和该品牌售后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如有的电商平台和售后服务服务网点承诺给予换机处理,有的承诺给予退机处理,有的仅给予维修。由此激发消费者不满情绪。
从HTC官方应对本次危机公关的全过程来看,尚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尽管HTC在本报报道后,发布相应公告并开通更换机绿色通道,承诺为这些手机用户提供维修和免费换机,但在投诉后在长达20多天的时间里,多数HTC826用户仍未换到新机。同时,有成功更换新机的用户在使用中发现,HTC更换的新机疑似翻新机。
NO.2 用户质疑华为NFC功能“名不副实”
最新消息:
“昨天接某电商客服通知,今日晚上到实体店退货并购买华为MATE8.谢谢消费质量社报及小编的帮忙。”3月12日一位福建网友通过新浪微博私信中如是留言。
2016年2月,消费者相继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和消费质量网维权通道,向本报提交针对华为荣耀7全网通版手机的投诉信息。截至3月12日,共计收到107位消费者实名投诉。

另外,到3月12日,共计602人次参与了本报发起的相关互动投票。其中一项投票,倾向于“NFC功能与宣传不一致,华为应当承担责任”的网友有412人(此前报道为197位网友),占比92.4%。
而在另外一项关于“如果华为愿意改进NFC功能,你会如何选择”的投票中,分别有25人选择“放弃投诉,接受华为一定价值的礼品补偿”,占比14.5%,31人选择“继续投诉,要求华为换、退”占比17.9%,79人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华为退一赔三 ”占比45.7%。
在本报连续跟进关注此事后,引起华为公司重视,到3月3日下午,除“华为荣耀公关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回应本报跟踪采访外,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服务运维经理@花粉助手小D 在微博专门发帖上对用户质疑给出正面回应称,“NFC功能描述没问题!”
舆情分析:从华为官方及其公关公司应对本次危机公关的全过程来看,作为生产方,华为到目前为止仍未能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另据一位网友晒图称,有华为用户向辽宁某地法院提交起诉书,并且法院已经受理。
而有意思的是,在本报官方微博和*今条头日**号发布的相关报道后,有网友发表评论,暗指本次“华为NFC功能被指‘名不副实’”事件系陷入“断网门事件”的某“友商”转移视线,让这一维权事件瞬间变得诡异起来。
对于本次维权事件的真相和最终舆情走向,本报质量舆情监测中心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