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越来越多。
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到成都、南京这样的二线城市,都经历了楼市调控。
然而当付了款,却发现自己不凑巧地成为了被“限购”群体时,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付了定金
“限购”政策突然出台

早前,江某(化名)看中成都市区某商品房,当即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协议》,并支付了7万元的定金。根据协议,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往前手续。但半个月过后,刚好碰上成都市出台“限购”政策,而江某恰巧属于被“限购”的群体,在成都没有购房资格。
无奈之下,江某只能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定金,双方几经商议,销售方最终退还了该笔定金。
不仅仅是“限购”政策,一些城市房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也会让当下买房的人上不了车。

在上海工作的刘小姐,决定在杭州买房。在某楼盘选好房后,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随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销售人员承诺,日后会统一办理网签。
但几天后,销售人员打来电话,声称杭州出台房产调控政策,首付比例要提高到五成。刘小姐斟酌再三,决定退房。经过艰难沟通,开发商同意全额退还首付款和定金。

遭遇“限购”
付了钱的购房者该怎么办?

每次房产调控政策推出前后,总有那么一批人“不上不下”,差点崩溃,比如限购限贷政策。
在政策推出之前就缴纳了定金或首付,但却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办理网签最终买不了房,那么购房者该怎么办?
类似于“限购限贷”这样的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比如,如果导致协议解除的原因是“政府政策”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形,而非购房者违约,双方当事人均可免责。因此,购房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及要求返还首付或定金,于法有据。

被限购就一定不能买房?

随着“限购”城市规模越来越庞大,有没有办法在”限购“城市买房呢?
肯定是有的。
首先是社保和个税证明,通过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保和个税,基本都是可以买房的。
其次是先落户后买房,一些”限购“城市有特殊的落户政策,比如人才政策、单位集体落户,也可以通过投靠亲戚的方式来落户,很多城市对本地人买房限制更小。
接着是买商业性质的房屋,很多城市”限购“的对象都是住宅,如果想尽快安家,商业性质的房屋也是可以选择的,但是后者产权年限较短,生活成本较高,税费也比较高。

第四是小产权房,这类房子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而且价格便宜,但唯一的问题是风险大。
最后是公司名义买房。大部分城市对公司买房并无要求,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尝试,但想过户到个人,依然受限购政策影响。
当然,各个城市的”限购“政策并非一蹴而就,早先就有端倪,小伙伴们买房前可以多了解所在城市的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