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赵兴波 (济南省立医院妇科赵兴波)

山东省立医院赵兴波,山东省立医院赵兴波医生怎么样

山东省立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临床学院教授,医学博士、临床博士生导师、国家公派留英学者。国家科技奖评审专家,国家/省自然基金评审专家,山东抗癌协会妇科肿瘤分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博士基金评审专家。曾承担课题国家自然基金4项,省自然基金4项;近5年发表论文40余篇(SCI 18篇),主编/主译8部、副主编/译各4部。鉴定科研成果4项,获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

临床技能:擅长妇科常见病及疑难病例的诊治,包括普通妇科、妇科肿瘤、妇科内分泌,诊治水平达国内外同步领先。所带团队擅长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和子宫内膜异位症的手术和内分泌保守治疗。精于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卵巢癌、外阴癌的手术及其综合治疗;腹腔镜手术治疗良性卵巢肿瘤和子宫内膜癌;耻上小横切口阴道重建;妇科内分泌失调性疾病的治疗(性早熟、多囊卵巢、功血、围绝经期内分泌失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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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原本一心求子的小陈在做身体检查时,被医生告知患上了子宫内膜癌。当时的主治医生告诉她,做手术切除子宫是唯一的治疗方法,这对于只有33岁的小陈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当被确诊为子宫内膜癌早期的时候,我几乎被绝望压垮,当母亲的心愿变成了奢望。”不甘心的小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山东省立医院妇产科求助,而这里的医生并没有给她“判死刑”。考虑到小陈本人很年轻且没有生育,山东省立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赵兴波决定帮助她通过药物进行保守治疗,保留生育功能。令小陈惊喜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她的病情出现了明显好转。前一阵,她被告知可以考虑去生殖中心准备要孩子了。患了子宫内膜癌也可以要孩子吗?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赵兴波主任。

赵兴波主任向记者介绍说,子宫内膜癌是最常见的妇科三大恶性肿瘤之一,围绝经期及绝经后女性是子宫内膜癌的高发人群,但因为人们饮食、生活习惯的改变以及临床性激素的不规范应用增多,年轻女性患子宫内膜癌的比例不断增加,40岁以下的的育龄期女性子宫内膜癌占子宫内膜癌发病总数的2.1%~14.4%,其中约80%未曾生育或仍有生育愿望。目前,早期子宫内膜癌治疗主要以手术为主,术后5年生存率可达95%,但患者将永久丧失生育能力。而大多数育龄期子宫内膜癌患者在治愈癌症的同时有着十分强烈的保留器官或生育功能的愿望,“我还能成为一名母亲吗?”是育龄子宫内膜癌患者在就诊时最常问的问题。因此,如何保留育龄子宫内膜癌患者的生育功能成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育龄子宫内膜癌患者可保生育功能

“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理想结果是既能获得成功的妊娠,又不会发生肿瘤所引起的不良结局。”赵兴波主任告诉记者,由于子宫内膜癌常较早出现临床症状,年轻子宫内膜癌患者诊断时多为早期,其肿瘤多处于I期且具有分化程度较高、极少发生肌层浸润的特点,预后较好。此外,这些患者发生卵巢转移和输卵管转移的可能性较低,这些特点都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保留生育功能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所以,对于年轻子宫内膜癌患者的治疗目的不仅是减少复发、延长生存时间,如果患者有强烈的生育愿望,可以在保证预后的基础上酌情保留其生育功能。目前,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方式主要是激素疗法。由于子宫内膜癌发展缓慢,在诊治过程中又强调子宫内膜活检的监测,所以对激素治疗反应不好的顽固病例,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手术切除子宫,不会影响预后。由此可见,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是可行的。

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虽然子宫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是可行的,但其仍然存在病情进展、耐药、肿瘤复发,甚至死亡等风险,所以要严格掌握适应证与禁忌证,并且在治疗前向患者充分说明治疗的利弊风险。

一般认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才可进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①年龄<40岁,有强烈、迫切的生育要求;②临床期别早,MRI显示无肌层浸润和宫颈受累的证据;③组织学类型为子宫内膜样腺癌;④肿瘤分化程度为高中分化;⑤免疫组化染色确定雌孕激素受体阳性;⑥无肿瘤子宫外转移;⑦无相关药物和器具应用禁忌;⑧患者依从性好、便于随访;⑨自愿选择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而具有下列高危因素者,不宜进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①非内膜样腺癌,包括浆液性腺癌、透明细胞癌和癌肉瘤,以及混合细胞腺癌和未分化癌;②肿瘤分化程度为低分化;③免疫组化染色提示孕激素受体阴性;④MRI显示病变侵犯肌层或宫颈;⑤合并子宫内膜结核或严重子宫畸形;⑥合并孕激素类药物应用禁忌,如:严重的肝肾疾病、凝血功能障碍、既往有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史、合并其他严重恶性肿瘤或脑膜瘤;⑦合并卵巢转移;⑧依从性差,无法按时复诊。

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宜及早妊娠

妊娠是保留生育功能的最终目的,但由于子宫内膜癌患者通常伴有影响生育功能的其他因素,如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导致排卵功能障碍的疾病,所以治疗成功后的妊娠率很难确定。“鉴于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存在复发的风险,因此,临床上一般建议子宫内膜癌患者进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尽早妊娠。”赵兴波主任建议,无不孕史的子宫内膜癌患者可在治疗结束后尝试自然妊娠,3个月后若无法自然受孕,应及时进行夫妇双方生育力的评估,选择相应的辅助生殖技术;有不孕史的患者可在治疗结束后直接接受促排卵治疗或辅助生殖技术,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辅助生殖技术会增加子宫内膜癌复发的风险。

另外,对于保留生育功能的子宫内膜癌患者,必须进行长期密切的随诊,不仅要密切监测子宫内膜病灶的局部复发,而且还应密切监测同时存在的卵巢肿瘤。每3个月复查一次阴道超声,每3~6个月行子宫内膜活检及宫颈涂片,在活检阴性后可再巩固治疗3个月,若治疗6个月,病理学仍无明显改善,则应再进行全面评估,考虑放弃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改行手术治疗,以减少远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此外,随访期间还应常规进行盆腔磁共振检查,一般每6个月至1年复查一次。

“总的来说,年轻女性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是安全有效并且切实可行的,但必须慎重选择病例并充分病情告知,在治疗期间严密监测,病情缓解后及早妊娠,不能自然受孕者,可行辅助生殖治疗,完成生育后建议进行手术治疗,切除子宫。”赵兴波主任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