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经晚报报道后,昨天上午,又有数名十六七岁学生拨打晚报热线反映,他们也有同样的遭遇,还知道里面的内幕。
又有数名学生反映还未退费
质疑该KTV玩套路敛财
“感谢晚报,正是因为有媒体介入,KTV才答应退还管理费。”昨天上午10点,在荷塘区红旗广场,17岁职校学生小李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兼职的遭遇,大致情况与小杰类似,但他知道更多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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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在记者带着小杰等同学前往月塘派出所报案后,小李等同学获悉此情况,也前往派出所反映,找到KTV负责人退还了400元管理费。小李说,他是7月1日前去签订的入职协议,当天,他看到二十多个学生,年龄都只十六七岁,也在该KTV应聘,并缴纳了每人400元的管理费。
“在看到要陪客户喝酒、玩游戏,所服务的包厢要达到一定的消费额度,才有日结工资,大部分同学肯定无法接受。离开后,那么所谓的管理费就很难退还。”小李说,这其中,该KTV是否存在恶意忽悠兼职学生的管理费。
据他了解,该KTV在6月中旬,就开始大肆招收兼职学生,这些学生中肯定还有很多人没退费。小李质疑,这是典型的玩套路敛财。
签订的入职协议并无法律效应
KTV不能收取管理费,应主动退还
让小李更纳闷的是,他签完入职协议,对方就将协议收回了,当时他悄悄地拍了一张照片。其父亲看了照片后,直言该入职协议就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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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拿着照片,咨询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湖南省天桥律师事务所罗建文律师,他们均表示,的确如小李父亲所言,该合同并无法律效应。
罗建文说,小李签订的协议,既没有单位或企业的公章,也没有具体的每日工作时间、报酬结算方式,甚至没有工作地点等,完全不符合规定。
“企业或单位在招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管理费、押金等,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罗建文说,KTV的招聘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应该主动联系兼职学生退还费用。如拒不退还,学生们可到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陈驰
实习生 | 陈一夫
编辑 | 谭俊杰(见习)
审核 | 匡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