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的管理指南2019(法)

导言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一种在肺部的炎症过程,引起非静态高蛋白肺水肿。其直接后果是严重的低氧血症,肺顺应性降低,肺内分流和死亡空间增加。临床病理学方面包括严重的炎症性损伤、表面活性剂的消耗、肺不张。

最新的ARDS定义,即柏林定义,是由欧洲重症监护医学学会主持的一个工作小组提出的。它对ARDS的定义是在已知的临床损伤或急性低氧血症合并的新的或7天内出现恶化的呼吸症状 (PaO 2 /FiO 2≤ 300 mmHg),在机械通气患者中,呼气末正压PEEP 至少是5cmH 2 O,心衰或液体过载不能完全解释双侧的模糊。柏林的定义使用的是PaO 2 /FiO 2 区分:轻微ARDS为PaO 2 /FiO 2 ≤ 300 mmHg,中度ARDS 200 mmHg ≤PaO 2 /FiO 2 ≤ 300 mmHg ,重度ARDS 100 mmHg  <PaO 2 /FiO 2

领域1: ARDS评估管理

R1.1-专家建议, 至少应每24h评估一次ARDS相关的通气参数和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领域2:潮气量管理

R2.1.1 – 在没有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包括轻度 ARDS 患者)的情况下,应将大约 6 mL/kg 预测体重 (PBW) 的潮气量作为首选方法,以降低死亡率。( 1+级,强烈建议

R2.1.2 – 鉴于识别 ARDS 的失败率很高以及快速实施肺部保护的重要性,专家建议对所有在 ICU 接受有创机械通气和镇静的患者采用类似的小潮气量方案。

平台压力设定

R2.2.1 – 一旦潮气量设定为 6 mL/kg PBW 左右,应持续监测平台压力,不应超过 30 cmH 2 O 以降低死亡率。

R2.2.2 - 专家建议,当平台压力远低于 30 cmH 2 O 时,不应增加潮气量,除非在器械死腔减少和呼吸频率增加的情况下出现明显的持续性高碳酸血症。

驱动压力

R2.3 – 现有数据无法仅根据驱动压力的限制就呼吸器设置提出建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限制可以设想为对平台压力限制的补充

领域3:肺泡复张

呼气末正压

R3.1.1 – PEEP 是 ARDS 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建议对所有 ARDS 患者使用高于 5 cmH 2 O 的值。

R3.1.2 – 高PEEP可能应用于中度或重度ARDS患者,但不适用于轻度ARDS患者。 2+级,强烈建议

R3.1.3 – 专家建议为改善氧合而呼吸系统顺应性或血流动力学状态明显恶化的患者保留高 PEEP。PEEP 设置应因人而异。

高频振荡通气

R3.2. – 高频振荡通气不应用于 ARDS 患者。 1-级,强烈建议

肺复张

R3.3 – 肺复张操作可能不应常规用于 ARDS 患者。 2-级,强烈建议

领域4:自主通气

R4.1 – 对于PaO/FiOratio<为150 mmHg的ARDS患者,可能应考虑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以降低死亡率。神经肌肉阻滞剂应尽早通过连续输注给药ARDS开始后48小时内),不超过48小时,至少每天评估一次。 2+级,强烈建议

早期自主通气 R4.21 – 现有数据无法就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期常规自主通气策略提出建议。

R4.2.2 – 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期之后,专家建议,当确保产生的潮气量接近 6 mL/kg PBW 且不超过 8 mL/kg PBW 时,可以使用允许自主通气的压力模式通气。

领域5:俯卧位

R5.1 – PaO 2 /FiO 2 比值< 150 mmHg 的 ARDS 患者应使用俯卧位,以降低死亡率,每次应进行至少连续 16 小时( 1+级,强烈建议 )。

领域6:体外气体交换

静脉体外膜肺氧合

R6.1 – 对于PaO/FiO<80 mmHg的严重ARDS病例和/或由于平台压升高而机械通气变得危险,尽管优化了ARDS管理,包括高PEEP、神经肌肉阻滞剂和俯卧位,可能应考虑静脉体外膜肺氧合(ECMO)。应通过与专家中心联系来及早评估使用ECMO的决定。 2+级,强烈建议

低流量体外一氧化碳去除

R6.2 – 现有数据无法就 ARDS 期间使用低流量体外 CO 去除提出建议。

领域7:吸入一氧化氮

R7.1 – 专家建议,尽管实施了保护性通气策略和俯卧位,并且在设想使用静脉 ECMO 之前,吸入一氧化氮可用于伴有深度低氧血症的 ARDS 病例。

(需要译本可关注并私信)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的管理指南2019(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