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问一个人能倒霉到什么程度?
回答就是,能倒霉到上个厕所吐口痰,就把命给丢了,而且还因此成了臭名昭著的“台湾素媛案”的主角,被人当成变态恶魔骂了十几年。
1996年9月12日下午3点20分,台湾空军总司令部福利站里,一名男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嚎,一边要挣脱众人的拦阻去看他的女儿,而那个年仅五岁的小姑娘正一动不动地躺在福利站厕所后方的水沟内,面目扭曲,下身一片血肉模糊,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台军方听说驻地出了命案,立刻派人封闭现场,并试图*锁封**消息,可命案发生在人来人往的福利站,消息很快就不胫而走(福利站是台湾军方为服务军人和军属开办的一种大型连锁商店)。
经过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女童的惨状被血淋淋地呈现在大众面前:生前被性侵,且遭到极其残忍的虐待,小肠断裂、子宫脱落、卵巢移位、*体下**严重撕裂,有遭锯齿状钝器插入的痕迹。
如此堪比韩国“素媛案”的案子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岛内一片哗然。
人们在震惊愤怒的同时,纷纷指责台军管理无方,致使军营这个本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却出了这样一桩血腥暴虐的惨剧。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台空军总司令部立刻成立包括钟仁良、李书强、陈先民等15人组成的0912专案小组进行调查。
据军方介绍,这十五人都是破案专家,几乎每案必破,常常被军方高层指派调查大案要案。
可一些明眼人很快就发现了这个专案组的问题:它的小组成员既不是刑侦警察,也不是管理部队纪律的宪兵,而是清一色的反情报参谋官。
反情报参谋官。
从这个名字也可以看出,这帮人的专业不是抓犯人,而是抓间谍,可想而知他们的破案方法也应该是抓间谍那套。
用这些人破案显然是专业不对口,而更让人诟病的是,这帮人甚至根本就没有侦办军人刑事案的权力。
当时很多人向台军方提出质疑,但军方部迫于舆论压力,又不想家丑外扬,以及想和警察争功,最终还是让这个专案组火速上阵。
专案组经过一番调查,很快查明,死亡女童姓谢,是福利店员工的孩子。
女童是在福利站的厕所被人闷塞口鼻窒息死亡,随后又被移尸于厕所后方的水沟。
由于厕所是公共场所,平时有大量人员进出,脚印指纹这些常见证据没有什么价值。但专案组在厕所窗户的木板上发现半只血掌纹,在地面找到一滩没清理干净的血迹;在厕所的垃圾篓里,他们还翻出一张疑似沾有被害女童血迹和一些未知液体的纸巾。
按照常理,这些证据应该立刻送交技术部门好好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案情,可当时压力实在太大。据知情人事后回忆,当时的台空军作战部司令陈肇敏(后升任台空军总司令)和台北市长陈水扁都怕此案影响他们的声誉,严令一个月破案。
专案组迫于上级的威压,只好不等检测结果出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军营和福利站进行大规模盲查,可他们问遍了所有的军人和员工,也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线索。
专案组不死心,又对福利站进行了拉网式搜查,终于在福利站的一处柜台里,找到一把带血的锯齿状水果刀。
同样,专案组没等水果刀的血迹、指纹、创伤特征等检测结果出来,就武断地认为这把水果刀是作案凶器,并由此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军营内。
专案组筛查了营区内所有官兵,从中找出有犯罪前科的20人,接着又从这20人中锁定4人为主要嫌疑人。
专案组对这四人进行了简单审讯,四人自然都矢口否认。专案组也没再跟他们废话,直接开始发挥自己的专长——上测谎仪。
顾名思义,测谎仪是一种检测人们是否说谎的仪器。其原理是:绝大多数人在说谎时,他的呼吸、脉搏、 血压和皮肤湿度等生理特征会发生变化,监测这些变化可以判断受试者是否说谎。
毫无疑问,测谎仪是一种设计巧妙、而且相当科学的设备,它不仅被广泛应用在反恐和反间谍等领域,同时还被应用到民用部门。比如,一些大企业就用测谎仪检测应聘人员的诚信度,和调查企业内部的贪污腐败问题。
但问题是,测谎仪这玩意儿有个致命缺陷,那就是它监测的并不是谎言本身,而是受测者生理特征的变化。
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没通过测谎检测,既有可能是做贼心虚,也有可能是愤怒、恐惧、羞愧、甚至性冲动等与罪案无关的因素。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如中美欧等,都对测谎仪持谨慎态度,在案件中一般不接受测谎结果作为证据。
但专案组被上级逼得太狠,又因为在反谍报工作中经常使用测谎仪对此颇有信心,最后还是将测谎作为破案的突破口。
为了保证效果,他们还特地调来一个既擅长审讯技术,又喜欢对嫌疑人动手脚的审讯专家——黄瑞鹏。
1996年9月30日,专案组将四名主要嫌疑人带到调查局,分别用控制问题法、混合问题法、紧张高点法和沉默测试法进行测谎。
结果在四人中,只有一个叫江国庆的士兵没通过测谎。
江国庆,1975年10月10日出生,台北县永和市(现新北市永和区)人。
江国庆的父亲是个小有产业的商人,从事旅馆生意,有一整栋楼,先后娶了两房太太,江国庆是二房姨太王彩莲的小儿子。
江国庆小时候说不上凶顽,但也不算好学生。高中毕业后,他于1995年接受兵役召集,进入台空军服役,为第629梯次义务役士兵,原预计于1997年2月退伍。
案发时,江国庆差十几天不到21岁。
据专案组报告:江国庆在初查时,说他一直在宿舍里睡觉对案情毫不了解,但他拿不出任何证据,专案组发现他手上受伤、裤子有破损,遂将他定为嫌疑人。
不过,当时专案组并没有重点怀疑他,而是将另一个叫刘景太的士兵列为主攻对象,因为这位仁兄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堆儿童不宜的东西,他的军便服还无缘无故地少了一件。
可在测谎中,刘景太泰然自若,江国庆却缺言辞闪烁,当被问到 “案发当日见没见过受害人”、“受害人之死是否与你有关”、“你杀没杀受害人”时,呈现出明显情绪波动。
就此,专案组认定江国庆说谎,开始对他进行正式审讯。
经过一天半的努力,专案组终于攻破江国庆心理防线,让他供述出作案过程:
案发时,江国庆在福利站吃饭,看到谢姓女童在一边玩,就把她骗到厕所里性侵,因为害怕女童告发自己,江国庆遂用水果刀将其杀害,然后通过窗户把尸体移到外面,藏在水沟里,他则装作无事发生回宿舍睡觉,直到几小时后尸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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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庆
当然,上述内容都是专案组的说辞,这件事到了江国庆嘴里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江国庆一脱离专案组的监视,立刻翻供,声称自己是遭到刑讯逼供才承认犯案。
据江国庆控诉,他没通过测谎,是因为被专案组吓唬住了,可专案组不听他解释,就逼迫他观看受害女童的尸体解剖录像,然后又把他蒙上双眼、铐住双手带往一处布置成灵堂的防空洞。
在那里,专案组对进行了强光照射、殴打、电击、以羞辱姿势罚跪、扮鬼恐吓等长达37小时的反复折磨。最终他的精神崩溃,胡乱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读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有疑问:专案组对江国庆进行刑讯逼供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使用“把审讯地点布置成灵堂”,“扮鬼吓人”的可笑方法。 其实,这在当时的岛内并不奇怪。 岛内一直有很浓的迷信传统,即便在军中也有大量官兵迷信鬼神。比如,上世纪90年代,美国人就曾经评价岛内*队军**说,基层普遍迷信,甚至达到影响战斗力的程度。
江国庆的翻供让案情调查再度陷入困局,而江国庆有关刑讯逼供的指控更让军方和专案组难堪不已。
但是就在这时,本案中第一件极其诡异,极其巧合的事情出现了。
社会各界期待多时的证物检测报告终于姗姗迟来。
检测结果一团糟:
1. 经过比对,案发现场木板上的血掌纹不属于江国庆;
2. 杀人凶器与受害人的伤口不符,法医鉴定受害人*体下**是撕裂伤,应该是由长约 20cm 的螺旋状圆柱体钝器造成的,而专案组认定江国庆杀人的凶器是一把 19cm 长的锯齿状水果刀;
3. 水果刀上的血迹不属于被害人,水果刀上的指纹也不属于江国庆;
4. 从凶案现场来看,凶手身上应该会沾有受害人喷溅出的血液,但江国庆的所有衣物、鞋袜和皮带均未发现血迹;
5. 验尸时未发现受害人尸体上有尸斑,说明发现尸体时受害人死亡不超过一小时,与江国庆的自白内容不符。
然而诡异的是,就在这一团糟中,却有一个惊人的亮点: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纸巾上,检测出被害人的血迹和嫌疑人江国庆的精液。
这个证据一出,舆论再次哗然。
受害者的血、嫌疑人的精液,沾在同一张纸巾上,这样的证据对性侵案来说基本就是铁证。
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认定江国庆是凶手,甚至连一些法官都对案件审理做出了极为乐观的估计。
当然,最高兴的还是专案组,他们本来被江国庆翻供闹得焦头烂额,可现在却信心满满地要将此案办成铁案。
就这样,不管江国庆怎样解释自己是被刑逼招供,也不管各种证据怎样互相矛盾漏洞百出,专案组还是把他的案子提交到法院,而法院也顺利接收,并于1996年12月26日开庭,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江国庆死刑。
面对如此结果,江国庆当然不服,不断要求重新调查,江国庆的父亲也为他四处喊冤。
对于那张沾有他精液的纸巾,江国庆也做出了解释。他认为这件事完全是个巧合,他在案发当天突然性冲动,去厕所*慰自**,事后用一张纸巾擦拭,随手扔在地上。没想到,后来凶手也在这间厕所杀人,受害者的血又碰巧溅落在这张纸巾上……
很遗憾,江国庆的解释没有任何人相信,人们都认为他是为了求生编故事。
从后来的事情发展来看,人们也没冤枉他。江国庆的话确实真假参半:这件事巧合无疑是巧合,但*慰自**等等言辞也确实是他为了求生瞎编的。
江国庆父子的翻案努力没掀起任何风浪,死刑的期限一天天逼近。
就在江家父子快要绝望的时候,本案中第二件极其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1997年5月5日,一个叫许荣洲的士兵突然向上级军官自首,说江国庆是冤枉的,自己才是性侵杀人案的真凶。
许荣洲,台空军义务役士兵,与江国庆服役于同一部队,二人彼此认识。
许荣洲也是最先被怀疑有作案嫌疑的20人之一,但他的智商有明显缺陷(智商测试为57至63分,心智年龄只有9至12岁),专案组很快将他排除。
许荣洲的自首把上级军官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个呆呆愣愣的家伙为什么突然语出惊人,他赶紧向专案组汇报,专案组随即派来曾经审讯过江国庆的军事检察官黄瑞鹏审讯许荣洲。
据许荣洲交代:案发当日福利站的餐厅有人请客,他去吃东西时看到一个在角落里吃冰的小女孩,他便偷偷将她抱到厕所用左手手指侵犯,因用力过猛把小女孩的肠子拉出来。
小女孩尖叫痛哭,他害怕被人听到,就用右手捂住小女孩口鼻,结果令小女孩窒息而死。
之后,他将小女孩的尸体从窗户丢到外面水沟,用木板和树叶遮挡住,最后清洗干净厕所里的血迹,藏起小女孩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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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荣洲
据知情人回忆,这场审讯极为诡异。
许荣洲的交代有时令人毛骨悚然,因为这个智力只相当小孩的家伙确实说出了一些只有作案者才知道的细节,还把受害者的痛苦经历说得很逼真;可更多的时候,他的交代却让人大惑不解,他的很多讲述掺杂不清到处都是破绽,经常一个事情说完,过一会儿又说一遍,可前后说的内容又不一样。
特别是,他还坚称他是和另一个陈姓士兵一起做案。但专案组很快就查出许荣洲与该陈姓士兵有仇,这样说似乎是为了陷害他,而且厕所间那么小的地方根本挤不下两个成年人。
此外,当专案组问他,为什么在初次调查时隐瞒案情,现在却突然良心发现,要用自首的方式替江国庆洗清冤屈,他也说不清楚。
可能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检察官黄瑞鹏再次使出他的绝招——对许荣洲动了手脚,致其背部留下几条人字型的伤痕。
在黄检察官的“帮助”下,许荣洲终于确定了口供内容。当天下午,不识字的许荣洲由室友代笔,写下正式书面自白书呈交给上级部门。
第二天,许荣洲又被带到案发现场,进行案件还原。
读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又会有疑问:为什么台军士兵素质如此良莠不齐,既大量有犯罪前科的不良青年,还有文盲和智商有缺陷的残障人士。 这主要是因为台军长期面临吸引不到年轻人的问题,可台军又要维持一定规模,不得已就降低招录标准。 其实不光是台军,世界上很多*队军**都存在这个问题,比如上个世纪越南战争期间,美军为了派人去越南打仗,就大量招收身体不合格和智力有缺陷的人。《阿甘正传》里阿甘当兵就是讽刺了这个问题。
但这么费时费力地忙活了两天,结果却是没结果。
黄瑞鹏和上级部门把许荣洲的自白书封藏起来,依旧选择相信江国庆是凶手。
对此,黄瑞鹏等人的解释是,许荣洲的自白前后矛盾,不足采信,可当时大多数人都认为,军方如此确信江国庆是凶手,主要还是因为那张被他们视为铁证的纸巾。
其实不光是他们,当时没人怀疑那张纸巾的真实性。
许荣洲的自首就这样诡异的出现,又诡异地被人掩盖,社会上很少有人知道此事,而身陷囫囵的江国庆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也丧失了。
1997年8月13日午夜,江国庆被通知吃最后一顿饭;饭菜很丰盛,有豆干、卤蛋、鸡腿和一小瓶参茸酒,但江国庆没有吃,只是要求写遗书。
在遗书中,江国庆陈述了自己的冤屈,并列出一份包括台空军作战部司令陈肇敏,军事检察官黄瑞鹏等在内的陷害自己的18 位军官名单。
随后江国庆被带到刑场,医官给江国庆打麻醉,江国庆稍微挣扎了一下,咬牙说:“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凌晨2点,21 岁的江国庆被拖到刑场中央一个用沙包堆成的行刑台上趴着。3 名士兵从他背后瞄准心脏部位各开一枪,江国庆随即滚落沙包。
就在此时,本案中第三件极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心脏中了三枪的江国庆竟然没死,并且在伤痛的刺激下有些清醒过来。他躺在血泊中扭曲着,似乎要对行刑者说些什么。
行刑的士兵和医官都给吓傻了。一个士兵多年后回忆起此事,仍心有余悸地说:“那一幕真是骇人到极点,即使到现在有时候想起,还会做噩梦。”
最后,行刑队不得不把还在喘气的江国庆拖回沙包,补了一枪,他才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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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庆的遗书
从江国庆被终审判处死刑到执行枪毙,一共只用了 57 天,岛内司法系统的这次运作堪称高效。
只可怜江国庆的父亲,在儿子死前竟未得到任何通知。
行刑那天,正是探监的日子,江父来到监狱,才知道自己儿子已经被执行死刑,当场差点晕倒。在签名领取儿子尸体的时候,江父写下“天无公理”四个大字。
此后,江父便走上了为子鸣冤之路。他关了生意,卖了资产,一心一意到处奔走申冤。
可很不幸,他面对的是整个岛内司法系统,而且由于江国庆案涉及军方和政界高层,他的鸣冤之路变得格外艰难,直到他的生命走到尽头,江国庆也没平反昭雪。
时间不觉到了2010年,岛内主政的已经由*进党民**换成国民*党**,当年那些参与审理案件的官员也都退休或者离开关键部门,江国庆案终于迎来了转机。
当年5月,江国庆的母亲通过“非常上诉”获得江国庆案重新调查审理的机会。
非常上诉是一项刑事诉讼的特别救济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裁判错误、平反冤狱。即使案件已经终审判决,被告仍然可以进行非常上诉。目前,法国、日本、台湾等地都有这项法律制度,不少冤案都通过非常上诉得到平反。
转过年的1月,江母又迎来一个极其令人鼓舞的消息:得益于技术进步,江国庆案的铁证发生了动摇。
新的检测报告显示:当年使用的检测方法有缺陷,而且检测人员也没考虑到纸巾上的液体已经被受害人血液污染的问题,因此当年的检测结果出现差错,纸巾上的液体不是精液,而是唾液、汗水或鼻涕之类的体液。
另外,纸巾上的液体中不仅检测出江国庆的DNA,还检测出多个未知身份的人类DNA。
这个检测结果虽然不能完全洗清江国庆的嫌疑,但已经足以让这个铁证不再铁,因为厕所是公共场所,人们在来来往往的过程中,吐口痰,甩个汗把体液溅在地上的纸巾上并非什么罕见的事(纸巾上其他未知身份的DNA就是证据)。
至于这张纸巾后来又沾上受害人的血真可能只是个巧合。
由于此案几乎是完全建立在纸巾这个“铁证”上,案件中的其他证据都不能指向江国庆是凶手,所以,这个铁证的动摇最终导致整个江国庆案的崩塌。
2011年9月13日,法院彻底*翻推**原判,认定江国庆无罪。
10月27日,法院又判决赔偿江国庆家属新台币1亿又318万5000元,此案也因此成为岛内历史上政府赔偿个人最多的案件。
此外,江国庆案的反转还有一个成果,那就是,当年许荣洲自首的事又被人们翻了出来。
随后,警方一调查才发现,许荣洲竟然是个惯犯。
他在1997年自首被拒后,于1997年5月在台中地区连续犯下两起性侵女童案。
其中一起,他尾随被害人进入保龄球馆的厕所内,以利器胁迫性侵得逞,并以利器刺入受害人*体下**;
另一起案件,他在侄女家中以竹子刺入侄女*体下**。
两起案子的做案手法都于江国庆案相似。
许荣洲因为这两起案子被判入狱服刑12年。服刑期间,精神科专家鉴定他患有为“顽固型恋童癖”。
也就是说,他对成年异性不感兴趣,只对儿童才有欲望,并且这个病是终身的,无法治愈,他出狱后极有可能再次犯案。
其实,在许荣洲犯案后,就有人怀疑,许荣洲当年自首可能是真的,他就是江国庆案的真凶,但由于此案牵涉台军方派系斗争与高层人物,这些怀疑最后都不了了之。
现在,借着江国庆案翻案的东风,许荣洲终于又重回大众视线。
他的恶疾和罪行被曝光后,岛内舆论又双叒次哗然。
人们又像当年怀疑江国庆那样,几乎全都认定许荣洲就是凶手。
然而,就在群情激愤之时,此案第四件极其诡异巧合的事情又出现了。
那些能证明许荣洲是凶手的证据竟然一件件莫名其妙地消失或作废了。
首先,许荣洲的口供笔录被证实是审讯者黄瑞鹏刑讯逼供所致,而且以许荣洲的智商,他也记不住他说了什么,口供笔录很可能是别人捏造;
第二,审讯时的录音带竟然稀奇古怪地丢了,而且没有备份;
第三,许荣洲的正式自白书是室友帮着写的,可那个室友现在全然否认做过此事,而且许荣洲不识字,别人写了啥,是否是胡编乱造,他也不知道;
第四,许荣洲曾经被带到命案现场进行案件还原,并录了像,可检察官一看录像才发现,当天下雨,案件还原只做了一小半就草草收场,录像几乎没有参考价值;
第五,在案发现场的窗户木板上曾发现半只血掌纹,据当年调查许荣洲的报告声称,该掌纹与许荣洲的手掌吻合,但就是这么一件极为关键的物证,竟然不翼而飞。
如此多的证据都丢失和作废,真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更令人无可奈何的是,尽管许荣洲怎么看都像凶手,甚至连他自己也承认是凶手,但他的智力缺陷却成了他的护身符。
他每次述说案情都掺杂不清,相互矛盾,并且每次说的内容都不一样。比如,他曾经确切说出用树叶覆盖被害人的尸体,但后来又否认这一点,而他唯一非常肯定的内容——用手指性侵被害人并致其重伤又与验尸报告不符(被害人的器官损伤主要是由螺旋状异物插入造成的)。
如此乱七八糟、前后不一的供述让许荣洲的所有坦白都变得不可信,而最气人的是,以他的智商,还不能说他是故意误导调查。
于是,许荣洲案又成了一个岛内司法的大乌龙。
许荣洲先被法院判了18年有期徒刑,2年后又被判无罪,并赔偿他159万元2000元。
许荣洲被释放那天,岛内舆论又双叒叕次哗然。
愤怒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质疑司法公正者有之,害怕许荣洲再次作案者更有之,媒体和民众吵成一片。
如今,此案依然悬而未决,到底谁是凶手,以及案中的各种诡异情节、各种巧合、各种疑团依然迷雾重重。
至于那些冤死江国庆的*官高**和专案组成员,此案也没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这些人都否认对江国庆犯有任何罪行,法院也以罪证不足、超过法定追溯期以及身份不合为由(不能用适用于司法人员的法律来起诉军人),对这些人全部不与起诉,甚至连追索这些人对江国庆的民事赔偿也打了马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