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在为买房子
发愁的小伙伴?
如果你刚好想最近买房
又恰好想买公寓
那你可以省一笔钱了

11月28日大连市印发
《大连市购买新建公寓补贴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对购买40年产权公寓
持有五年以上的
购房人发放补贴
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不含高新园区)购买3套以上(含3套)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的新建公寓(以下简称“公寓”)并持有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按照不动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在2019年6月30日前,持相关手续到大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补贴申请。
注意
补贴对象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被大连市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那怎样判断购房人
持有公寓的时间呢?
可不可以领到补贴就
交易房屋呢?

不动产登记部门
会做信息登记
在此期间限制交易
购房人提交补贴申请,租赁管理部门会将购房人的公寓信息及限制交易起止时间转交大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登记系统做持有5年交易限制标记。
持有起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或“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中较早的时间起算,限制交易期满后自动解除。
信源:大观新闻
编辑:“新闻大连”婧琦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钱云龙
主编:“新闻大连”张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