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杨晓妍 见习记者 苏梓晴
近日,一段一女子突然端起滚烫火锅盆,泼向邻桌女顾客脸上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被泼者当即开始尖叫。据媒体报道,该火锅店位于江西庐山市南康镇,经当地警方核实该女子患有精神疾病。

网传视频截图
许多网友发问,精神病患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可以追责吗? 针对上述情况,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国辉向顶端新闻记者分析, 精神病人在行为意识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案件:女子将火锅泼向邻桌,经核实该女子有精神疾病
据网传视频显示,1月8日晚,江西省庐山市南康镇一火锅店内,一名女子突然将手边的火锅盆端起,泼向邻桌正在吃饭的另一位女子身上,视频显示被泼女子受伤后尖叫,周围顾客中还有未成年儿童,也被火锅汤溅洒到。据媒体1月9日报道,店主及警方经核实,当事人双方并不相识。
当地派出所透露, 该女子患有精神类疾病,其丈夫态度良好,警方进行调解协商后,其家人支付了医疗费用,女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店主称火锅是上一桌客人用餐后剩下的,汤不算特别烫,目前被泼火锅的女子身上因烫伤起了水泡,目前正在治疗。
对此,不少网友发问,视频显示泼火锅女子有正常的行为能力,泼火锅是否受精神疾病影响?1月10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咨询康南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该女子在泼火锅的时候是否处于发病状态,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目前已没有再进行其他调查工作了,后续处理需要联系政工科。”随后记者拨打庐山市公安局政工科电话,截至发稿前无人接听。
律师:若意识清晰时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视频一经曝光,不少网友热议:若精神病人对他人造成伤害,行为人和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受害人又该如何维权?顶端新闻记者咨询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国辉。
高国辉认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现实生活中,往往还存在间歇性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高国辉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那么,若精神病人危害社会治安,相关部门是否对其进行强制医疗?高国辉认为,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犯案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最终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进行强制医疗。
近年来发生多起精神疾病患者伤人事件
顶端新闻记者整理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发生过类似的精神疾病患者伤人事件,在警方调查以及法院审理时 ,嫌疑人作案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成为定责的关键 。
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曾披露一起案件,2020年8月24日,四川德阳广汉市区银座商圈一奶茶店,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突然对一旁12岁女孩进行殴打。
后经警方调查,该男子曾有精神病史,并在接受药物治疗。经鉴定,该男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身没有办法对这样*力暴**的行为来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案件达成谅解协议,其家属道歉。
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也公开过一例案件,2022年4月5日下午,位于江西萍乡市,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一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邓某,拳打脚踢后后致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邓某作案时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及具有的其他量刑情节,最终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