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级债务是各村级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中产生和形成的,这些举债在当时对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客观上起了一定作用。但目前,农村村级债务却成了影响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少村为债所累,无力继续发展经济和公益事业,有的村甚至运转困难,影响了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今天,*党**参君(微信号:dyshwx)就和大家一起来听听枝江市董市镇曹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传平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近年来,我们曹店村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下决心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级债务化解难题。截至2015年底,全村93.11万元债务全部化解,实现经济总收入75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万元。

曹店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曹店村两委班子讨论化债方案
精心谋划“定盘子”
2013年底,曹店村累计债务170.2万元,其中村欠个人债务93.11万元,村集体债务76.91万元。
曹店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化解实施方案制定、债权债务清查、审核结果认定等每一个环节上,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每一个程序、每一道关口都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切实体现农*意民**愿、维护农民利益。
2014年初,曹店村正式启动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计划3年内完成;明确年度分目标:2014年化解不少于债务总任务的40%,2015年化解不少于总任务20%,2016年化解不少于总任务的20%,2017年实现村级集体欠农户个人债务“清零”。
多措并举“开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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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动员村组干部、*党**员带头还债,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其主动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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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股份合作承包、租赁等形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全部用于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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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依法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在当事人协商认可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出面,召集债权人、债务人实行对口转结、相互置换,相互抵充化债1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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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清收村集体债权、镇级配套资金和争取外援等方式,共筹集化债资金76.06万元,全部用于化解村欠农户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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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严管“堵漏子”
成立由驻村干部、财政专管员、“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全程接受村民监督。
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村财务收支,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将村各项收入用来化债。两年来,我们村共节约财务支出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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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员生活》2017年第3期·上半月,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