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为何频出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担?

共享汽车凭借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出行方式,正获得青睐,但车况难以保障、管理维护混乱的问题日渐突出,甚至车辆“带伤上路”的情况频频出现,引发交通事故。这责任该由谁来承担?12日,海淀法院法官根据实际案例,予以说明。

案例:称共享汽车故障引发事故 司机无证据败诉

陆先生驾驶车辆出行,被一辆共享汽车追尾。经交警认定,共享汽车驾驶人刑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刑先生拒绝赔偿。后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刑先生、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损失。

刑先生提出,事发时其驾驶的共享汽车车况不佳,刹车后制动效果不足,所以,应由共享汽车经营公司承担责任。

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否认邢先生的说法,认为公司并无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共享汽车存在缺陷,因此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车况检查不可少

市场上大多共享汽车平台的运营模式,都是网络平台提供车辆,用户从平台上承租,双方之间为租赁关系。因此,如果交通事故中认定属于共享汽车一方责任的,在保险赔偿范围外的部分就应由共享汽车的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车辆所有权人的网络平台公司只有在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在行驶前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具有检查义务。因此,即使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而驾驶人如果未尽到上述检查义务,驾驶人仍需要对相应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据此,法官提醒租赁共享汽车的用户,在驾驶共享汽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对制动系统、轮胎、灯光、车辆外部,避免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共享汽车,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案例:出借账号给无证人员 造成事故需承担责任

王先生使用某共享汽车APP租赁共享汽车,在与张先生共同饮酒后,将该车交由张先生驾驶。张先生驾驶车辆在路口右转时与路边行人杨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认定,张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王先生明知张先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共同饮酒后仍纵容其驾驶机动车行驶,造成此次事故,张先生承担主要责任,王先生承担次要责任。

杨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王先生、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张先生、王先生按照70%和3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事故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勿将账号借他人

本案中,王先生虽然未直接驾驶车辆,但其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的张先生驾驶,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共享汽车的承租人和管理人将自己的账号借用他人、或解锁车辆后交与他人驾驶时,已经参与到车辆租赁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纠纷,法院将审查其是否具有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为保障自身利益,应当尽量避免将自己的账号借于他人,同时在将使用自己账号租赁的共享汽车交于他人驾驶时需谨慎,对驾驶人是否具备机动车驾驶证,有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醉药麻**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情形进行必要的审查。

案例:共享汽车发生事故 贬值损失依约定

林先生驾驶共享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林先生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后保险公司赔付。但共享汽车运营公司还要求林先生支付车辆贬值损失。

该公司主张,根据双方协议约定,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的,用户以事故前评估车价的30%承担车辆贬值损失。林先生说,其在注册共享汽车平台时并未留意协议内容,认为车辆已经购买过保险,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已经由保险公司赔偿,公司要求自己承担车辆贬值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后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

法官提醒:合同条款要看清

通常,共享汽车网络平台的注册条款中会写明平台的免责情形,甚至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共享汽车受损时,还约定了使用人赔偿比例较高的车辆贬值损失或加速折旧费。一旦用户同意相应协议约定,就要受到其中条款的约束。并且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条款将作为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

法官提醒,共享汽车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应注意平台免责条款以及事故车辆的相关约定,尽量避免发生事故后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