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有网友在知乎上提问,如何看待网传拼多多员工加班后猝死一事?拼多多官方账号在问题底下回应:底层人民,哪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认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
我看到这个回应忍不住笑了,明明是企业的问题,硬是把话题绕到穷上面,真是睁着眼说瞎话。


还原下事件原委
1月4日全网突然热传了一张拼多多官方回应员工猝死的截图。
随后拼多多否认了此张截图,表示为供应商员工所为。
不久就被知乎回应反驳,表示确实为拼多多官方知乎账号。
随后就是大家看到的,猝死女孩父亲的感谢朋友圈和“外包员工”的情况说明。




安排加班至凌晨一点半,用人单位有过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假如拼多多安排员工加班至凌晨一点半,即便存在特殊原因,也远超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长上限。因此,可以肯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不合法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
试问,一个有错的企业能把所有责任推脱给一个“穷”字吗。还是说一个大型企业就可以随意无视国家法律?

员工猝死,可以怎么维权?
即时申请不了工亡,也可以告赢用人单位。
我们国家按照“双工+48小时”的标准认定工亡,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亡。本次事件中,拼多多员工在送医经近6个小时急救后不幸离世,属于工亡,可按工亡申请赔偿。
但那些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的员工,怎么办?
不用担心,无法申请工亡赔偿,我们照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员工在用人单位高强度高频率的加班以及不健康的作息时间下必然造成劳动者健康损伤。即使员工猝死与员工个人身体素质、个人身心调整等多重因素有关,但不阻断超时加班和员工猝死之间的因果联系。通常,法院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根据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参与程度,判决用户单位承担过错责任。

我们国家关于劳动者的保护规则是十分健全的,也希望遭受侵害的劳动者不要局限于劳动法范畴内的保护,应基于基本的是非观念,在专业的法律人士引导下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
欢迎私信或评论留言@无忧法律,获取专业法律咨询。

定期更新法律干货,让你轻松深耕法律领域!
记得关注我们“无忧法律”头条号
尊重作者原创
如欲转载,请如下标注
来源:无忧法律LAW51
作者:天嵘法律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