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什么叫“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就算是性骚扰。
但如果我们不做肢体接触,不发文字、照片、图像呢?
打个比如某天在街上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于是呢?目光邪恶,脸带猥琐贱笑,在配合上一些不雅动作,譬如迈克尔杰克逊那个经典的舞蹈,下面一捂,然后性感起飞,那这算不算性骚扰?算!可因为举证难度比较大,而且性因为羞辱心理,而顾虑重重,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女性大多会选择遮挡或逃跑。
目前的情况是提到“性骚扰“这三个字,多数人脑海中最先的想到的就是男性对女性进行的骚扰行为。而并非是女性对男性进行的骚扰行为。并且,女性在遭遇这类行为后,大家最先关注的就是女性所受到的伤害,对女性的遭遇报以同情,而男性所遭受的待遇就是被群起而攻击。
而在男性遭遇性骚扰后,人们往往会觉得你一个大男人能遭遇性骚扰,并且会认为这也算是有艳遇了,多爽啊。就别 得了便宜卖乖了,那么矫情干啥。 (本想法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大多数人)
并且在是男性遇到性骚扰,一个人男人会在注目葵葵一下大喊非礼么?我个人觉得因为男性某些天赋性格会觉得这个事情从心理上来说太过丢人,在遇到这类事件,只能是忍气通声,当做一块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但男性被骚扰这个事件确实在存在,并且呈现了逐年递升趋势。
今年年初,就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时,有代表提出保障法内应该加入“女性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这个提议,但这个提议一出,全场的哄堂大笑。可见一斑,性骚扰这个情况被我多数人试作女性“专利”,而男性在潜意识内被视做“骚扰”主导者。
但是如今社会女性不论从经济、思想、地位等等早已同男性平分秋色,而且女权思想日益增强,“女性”这个词早以不再是弱势的代名词了,甚至现代女性自主意思增强,在更多方面同男性相比更像是个战士了。
现在男女平等,在女性遭遇骚扰问题受到更多关注和理解的同时。男性如果遭遇骚扰的时候也应该选择维护自身权益。报警,也是一条道路,但是需搜集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性骚扰’不在是某个群体对某个群体单方面问题,而是双向问题,男性如果遭遇性骚扰,同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相关法律援助。
让我们在关注女性安全的同时,同样给与男性关注,一视同仁。[灵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