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则“地铁判官”的视频火了。
青岛一对老人疑似在地铁上占座,被一精神小伙扇了巴掌。一言不合就扇巴掌的行为的确有些鲁莽,但并未引发太多指责,反而被一些网友赞为“判官”。网传小伙可能有一些精神疾病,而且后来也达成了调解,未被追究责任。
何谓“判官”?
传说中阴间才有的官名,人们比较熟悉的是钟馗,他根据恶鬼的恶行来量刑裁决,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判官”就是人们心中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明断是非、伸张正义的化身。
现实生活中,也许只有“精神”小伙才会像“判官”一样嫉恶如仇、“快意恩仇”。
因为但凡换一位正常小伙,在预判“出手”的后果之后,肯定会产生顾虑,大概率会知难而退。
趋利避害、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无论遇到小的不文明,还是遇到大的危险,人会下意识做出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汉不吃眼前亏,即便攸关自身利益,也可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连古君子都不会立于危墙之下。
相较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英雄,更多人选择了站在后面,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善良,也不意味着人们心里不渴望公平正义。
法律基于惩恶扬善的目的,对于保护弱者有了比较多的法条,并且有了诸如“昆山龙哥反杀案”、“于欢护母杀人案”等有名判例,但这些都是面对生命威胁的*力暴**犯罪,距离日常生活好像都比较远。
我们平时遇到更多的是不文明现象、轻微的扰乱治安行为,而针对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后续,我们听到更多的是“互殴”、“调解”、“拘留”等等关键词。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不受气、要争气是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中国人的尊严图腾,如果要让国人都去做唾面自干的忍者老道,其实是一种挤压尊严的反人性的做法。
天然个性的“不愿受气”和维持公序的“都要消气”,这之间的矛盾是不是无法调和呢?
其实就是个“度”的问题。
但是每每看到互殴的利剑高悬,想到调解的和事拿捏,即便是被动受气,又怎敢轻举妄动?
文明的初衷,恐怕不是阉割血性,也不是模糊是非,更不是用来忍让不文明,而是要做到崇文化、明事理、辨是非,与不文明作斗争。
文明应该成为据理力争的底气,改变不文明的原生动力。
如果全社会都不推崇据理、辨理、明理,而是奉行“委曲才能求全”,信仰“不文明必自毙”,大家都对不文明避之不及、敬而远之,都对斗争不文明投鼠忌器、忌惮得失,那很难想象,一直习惯于退让忍耐的我们,面对外来无端的卡脖子,在充斥狼性文化的世界上,又如何冲锋陷阵?
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讲道理没有用,就用呵斥,再不行就用棍棒,还不行就用猎枪。
如果据理还不让争、不能争,不占理的反而可以被文明“呵护”,长此以往培养的会是什么?助长的又会是什么?
当然,应对不文明的斗争要有底线、讲方法,也并非一律上前一巴掌,用不文明去扫荡不文明。但至少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至少可以做到两千年前孔子就教过的“以直报怨”。
在地铁事件的视频中,如果周围的默默吃瓜者、闭目养神者、视而不见者、与己无关者、忠实记录者,都能够当场声讨不文明的行为,形成斗争不文明的声势,相信无需“判官”出马,不文明者也会自知理亏、自讨没趣、自降声调,至少不会那样咄咄逼人。
另外,公权在最终裁决的时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似应增加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的考量比重,应该进一步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并结合每一次案情,鲜明提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当然,不是所有纠纷都有清晰鲜明的对错,但如果凡达成调解便宣告了结,凡出现冲突便各打板子,凡有了反抗便认定互殴,虽然提高了执法的效率,但也增加了懒政的嫌疑,同时也培养了不比对错只比忍耐的萎症患者、“巧妙”利用规则的投机者和习惯冷漠的看客。
在警方最近一次声明中,并未对不文明行为有过多描述,孰是孰非好像还是很模糊,只是强调了“道歉”和“互不追究”。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一个打巴掌、另一个挨巴掌”的简单事件,也应该有前因,还应该有细节,更应该有公道,事件的前因后果不能让大众依靠网络上的七嘴八舌去拼凑,在还原真相上权威不能缺位,在批判不文明上不能含糊,在明确是非标准、弘扬正能量上我们还应该再往前走一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