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朋友: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曲靖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上级安排,结合曲靖实际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事故处理、违法处理、宣传教育、车驾管业务等多项公安交管业务做了进一步规范、调整。现提示如下:
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方面
(一)事故现场应听从、配合执法办案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内等待或参与事故处理。
(二)需要进入大队或中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时:1.请严格遵守预约办理制度,确定事故处理的时间。2.请主动配合到专用办案区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事宜。3.各方参与事故处理、调解人数分别不得超过3人。4.请不要在指定区域和专用办案区外活动。
(二)损失金额在保险限额内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建议通过12123或微信网络平台处理结案。
二、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方面
(一)需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1.建议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自助办理。2.无法使用自助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待疫情解除后到曲靖交警各违法处理点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不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二)需办理一般程序交通违法行为的:1.对被扣留车辆、驾驶证等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先通过电话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预约,确定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2.对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起算时间从扣留之日起计算。
(三)疫情防控期间及过渡期内的机动车未按期检验、驾驶证未按期审验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原则上不予处罚。
(四)对违反疫情防控交通管制规定或者妨碍管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
三、办理车驾管业务方面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包括:科目一至科目三、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满分学习考试)。已预约考试成功的学员,将取消考试并短信告知当事人(不计入考试次数)。对学习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公安交管部门将妥善处理过期问题。
(二) 暂停开展驾驶证被扣9-11分和12分以上驾驶人的参加现场教育工作,已经受理预约的,取消并短信告知当事人。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以上的驾驶人,在未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考试合格之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对办理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新能源车换牌选号、非本人机动车备案、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8项机动车业务的,建议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 APP网上办理。
(四)对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提交驾驶证证件照片、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9项驾驶证业务,建议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 APP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请您选择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措施。如确需到公安交管部门工作区、窗口区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存在体温超过正常值、频繁咳嗽等肺炎症状的,与新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例病人有接触史的,不按规定佩带口罩的,不得进入公安交管部门工作区、窗口区。
恢复办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或上级安排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咨询电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咨询电话:0874—3316504;交通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874—3311085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咨询电话:0874—8078807;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业务咨询电话:0874—8079312;机动车业务咨询电话:0874—8079323;网办业务咨询电话:0874—8079345。上述电话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来源:曲靖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