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朵拉·邓肯,1877-1927,美国著名舞蹈家,现代舞的创始人,是世界上第一位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

01、与众不同的童年
邓肯的母亲,是一位教音乐为生的老师,一生爱好音乐、艺术,经常在家弹琴给孩子们听,给孩子们读经典的诗歌、散文,也是在她的熏陶下,四个孩子长大后基本都从事了跟音乐相关的事业。邓肯的两个哥哥擅长乐器、编曲、指挥等,她的姐姐跟她一样热爱舞蹈,成为她舞蹈学校最好的合作老师。
在单亲家庭中,母亲对孩子们的教育基本以放养的形式,鼓励孩子尝试,对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并不在乎。用经典文学和人物故事、名家名曲自然熏陶出孩子们独有的对世界、社会的认知。
小邓肯从2岁所开始展示其跳舞的天分,4岁多自己即可随着妈妈的乐曲起舞。6岁,办起了周围邻居小孩子们的舞蹈学习班,妈妈下课回家看到这一幕时,不是制止,而是立即进屋帮她们奏起了伴舞的曲子。从那时起,母亲就注定要成为邓肯一路走来的最强大的后盾。
邓肯的童年养成了她对音乐、读书的爱好,并为之坚持一生。

02、真假自由
走出美国的邓肯,总是带着一种“向前冲”的精神,奔往各种新城市、新历程。
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苏联...不断地切换城市,不断地为自己的舞蹈理念寻找最合适的土壤。
看似她一生自由,为了坚持自由的、要表现人性天然美的舞蹈理念,说走就走;为了最好地体现自己舞蹈,坚持一身简单白色希腊古典半透明裙;为了寻找真正能理解自己的人,宁可放弃德国马戏剧团的丰厚演出报酬,即便当时自己和家人都已身处挨饿受冻的环境数日。
但,这是真正的人性自由吗?感觉她的每一种形式,或者每一次生活的改变,都带着一点点被迫的改变,破釜沉舟之后的向前,很有一种“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感觉。

03、自由的代价
3个孩子,无法幸存。
——没有婚姻、不接受家庭,违背自然常理,是不是就因此被大自然回以这样的惩罚?
对待男人,自以为是的“忠诚”。
——她自述自己无论对待哪一位,自己这一方都是“忠诚”,只要男人不变,她也不会变。可是,如果是这样,她的每一次新情新意,又都是怎么发生的呢?说是因为这些天才的吸引力,让她天生想要靠近,与“忠诚”又有何干?
无辜的孩子,以意外比她先离开人间,而她最终也以一个非常意外的情景离开人间(查百度:1927年的一天,她搭乘某某男士的新敞篷车去兜风,她一贯外出要戴一条长长的丝巾,途中,她探头出去,丝巾的一角缠入车轮,因此丧命...)。
也许这一切都是天注定,人,还是要把敬畏之心常常放在心间。

这本书是邓肯的自传,欣赏她流畅的文笔,和对很多现象独自的看法与思考。里面的内容,虽然真实,但也存在有自己的盲区,对自己所热爱一生的舞蹈自由,源自内心、源自本性,所以势必要配之以相应的性格--自由。
只是这自由未免有点点打着“为了舞蹈”名义的自私。不可否认,她为现代舞带来的精神创先,也不可否认,她在当时二战纷争的环境中,依然坚持要建立要维护自己的舞蹈学校,并亲手带起了一批学生。
04、我的收获
1、一定要带孩子多读书、多出去、尤其要多去博物馆和艺术馆参观长见识。
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话,也是在陪伴孩子数年读书以来最深的体会。
从她幼龄时期大量的绘本阅读,一本本一个个故事的讲给她,到学龄期小学一年级突破自主阅读大关后,顺利开始文字书阅读,再到现在小学五年级已经读过数百本书,中外人文历史百科小说等等全面阅读,整个过程中,我作为引导和陪伴者,看到她一步步变化着,思维能力和知识逐渐增加的深度和宽广度,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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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和行走,了解更多真实世界。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寒暑假,行走大理、内蒙、漠河、腾冲、贵州、敦煌、*藏西**、新西兰、马来西亚等等各地的游玩,日行10公里的翻高山、挑战野外攀岩、徒步大雪世界里的野林、聆听*藏西**百科老师的历史讲解、参与当地民族特色手工DIY等等,所有的这些活动,都是一步步的印证。
在行走中,我们一起发现不同地区人们的风土人情,找到语文课本上青山绿水乡间美景的印证,还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挑战中,感受到自我的力量,增加更多自信。

2018年寒假,姑娘单飞参加漠河行走
世界,不只是书上的文字和图画,更是我们眼前的景、耳边的风、脚下的大地和抬头的阳光。
2、无兴趣不人生
截止到现在,先后看了三个差不多同时期的女性传记:居里夫人、奥黛丽赫本、邓肯,各具风采,每个人都是一道光,分别在科学、影视、舞蹈三个世界里散发出自己的独有的光芒。
而这光芒发射的原点,是兴趣。
找到自己的兴趣,难吗?难。
如果找到了,要为其付出一生的努力和坚持,是不是会更难?会。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会说,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所以只能先凑合做着当前的事,包括我自己,也是曾迷迷茫茫中,拿兴趣当过最好的借口。现在细想,发现,真的是我们找不到自己的兴趣吗?还是隐隐无法承诺第二个问题的付出责任,下意识选择了逃避呢?
就像此刻的我,深夜不睡,不停敲打键盘,努力写这一篇篇文,正是因为我最近的一个醒悟:
一直说读书是我的兴趣,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是我愿为之付出余生的事业,可是我却一直在逃避写长文这件事。因为我知道自己写作水平属于超小白阶段,写写白开水样的文字,小打小闹尚可,一旦遇到要写正经上千文字,基本上就是能闪多快就多快。
光读不写,只输入不输出,这样的兴趣怎能长久?别说光芒,估计连光斑都做不了太大。
于是,我,来了!
超级写作小白,迈着摇摇摆摆胆战心惊的步子走来了,即使我内心有多害怕写作,我也将要想尽办法突破这一关。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我想成为那一道温暖他人的光芒。
写作不仅可以梳理内心,也能为自己提供面对生活的底气,当我动摇时,想到邓肯的经历和她向前冲的精神,于是更加多了一份努力的劲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无论如何,不愧于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