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商时代的到来给商场等实体店铺带来了极大地冲击。随着销售压力的增大,商场总会搞一些活动,例如买大件送小件、打折、跳楼价限时抢购等来吸引顾客,不少市民也是冲着这些赠品或优惠而购买商品。不过,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获得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甚至还是三无产品,而且商家往往不会退换赠品。这不家住吉林的汪先生就遇上了麻烦,生了一肚子的气。

案例
2017年4月初,家住吉林的汪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并通过商家活动获赠了一台电烤箱。然而这个赠送的电烤箱用了不到一天就出事了,电烤箱工作时出现短路并发生燃烧,导致汪先生家部分电路和部分厨房柜遭到损坏。汪先生前往商家处要求索赔,商家却以“无偿取得赠品,没有支付对价”等理由拒绝赔偿。

这让汪先生有点不知所措,特别后悔,觉得是自己贪小便宜吃了大亏。可是话说回来,销售的商品,即使是赠品是不是也应该保证质量。
小编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赠送的产品根本不能用,但是抱着产品并没有花钱的心理,也不会深究下去,但是汪先生此次损失比较严重,请法保的专业律师帮大家分析一下。

法保律师分析
商家拒绝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奖品、赠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的规定,以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有关经营者应保证奖品、赠品质量的规定。对于因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造成的财产损失,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生产者追偿。
现在,有很多商家会开展促销活动,满额抽奖或者赠送礼品是最为常见的促销活动。针对奖品和赠品,消费者的想法往往认为反正是赠品,自己并没有花钱,很少关注赠品是否符合质量,也很少有消费者会索要赠品的销售发票。即使赠品出现问题,也很少有消费者去追究商家的责任。同时,商家也认为,奖品和赠品只是一种促销手段,消费者并没有付钱,商家就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商家对消费者购物赠送商品的行为属于附赠式的销售行为,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即只有在消费者履行购买正品的义务后,商家才会交付给消费者赠品,如果消费者不购买指定商品就无法取得赠品的。赠品虽然没有付钱,但其价格实际已经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因此,商家同样要承担赠品的产品责任。
在此,法保提醒广大消费者,您所购买的特价品、赠品、礼品等,均应要求商家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便在以后的使用中出现问题,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保说
遇到这种情况别慌!他们有责任,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