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正核实吴啊萍身份 (南京通报吴啊萍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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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玄奘寺供奉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节选》:经调查核实,在玄奘寺供奉日本侵华日军战犯牌位者为吴啊萍(女,199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无曾用名),自幼在原籍福建晋江生活,2000年迁至南京随父母生活,2009年到北京某医学院就读,2013年进入南京某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019年9月辞职去五台山某寺庙当居士,2022年7月22日被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南京调查组通报:供奉日本战犯的吴啊萍被刑拘!知情僧人犯罪吗?

2017年12月18日,吴啊萍到玄奘寺要求供奉牌位,并在登记表上填写“松井石根、谷寿夫、野田毅、田中军吉、向井敏明、华群(美国人明妮.魏特琳)”6人名字。当值僧人灵松(1979年9月生,初中辍学)询问被供奉者是其亲属还是朋友,吴啊萍谎称是其朋友。寺庙按照每个牌位每年100元标准、供奉5年共收费3000元,灵松开具了收据。注明供奉时间“2018-2022”,随后在黄色牌位纸(9*4厘米)上写下标注“友”字的6人名字和“吴啊萍”落款,塑封后摆放于地藏殿的“往生莲位”区第15排7-12位,距地面高度约3米。2018年底,玄奘寺对地藏殿进行修缮,陆续将牌位全部撤下。2021年12月地藏殿修缮完毕后,牌位被摆回原处。

2022年2月26日,一名女信众到玄奘寺地藏殿寻找自己供奉的牌位,僧人庄玄、禄玄与几名游客一起帮助寻找,期间发现了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一游客拍下照片。庄玄随即撤下5名侵华日军战犯牌位,当晚将此事告知主持传真,传真要求严禁外传,此后一直未向主管部门报告。7月21日,拍照游客将照片发布到社交平台,被大量转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经公安机关广泛走访,全面深入调查,吴啊萍供奉侵华日军战犯牌位属个人行为,未发现其受人指使或与其他人共谋的情况。据吴啊萍供述,她到南京后了解到侵华日军战犯的*行暴**,知道了松井石根等5名战犯的罪行,遂产生心理阴影,长期被噩梦缠绕;在接触佛教后,产生了通过供奉5名侵华日军战犯“解冤释结”、“脱离苦难”的错误想法;同时了解到美国传教士魏特琳女士在侵华日军*京大南***杀屠**期间保护女性的善举,因受战争刺激,回国后在家中自杀,想通过供奉帮其解脱。经调查,2017年3月以来,吴啊萍曾因失眠、焦虑等症状,先后3次到医院就诊,并服用镇静剂催眠药物。

吴啊萍出于自己对因果释结的错误认知和自私自利的动机,在明知5名被供奉者为侵华日军战犯的情况下,仍出资在宗教活动场所为其设置牌位,严重违背了佛教扬善惩恶的教义教规,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严重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选择相信南京市委市政府调查组的结论!

那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条明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其中“公共场所”指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起哄闹事”指用语言、举动等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使公共场所的活动不能顺利进行,不包括单纯影响公共场所局部活动的行为。成立本罪要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南京当地警方在调查中强调吴啊萍明知5名被供奉者为侵华日军各种级别战犯的情况下,仍出资在宗教活动场所—南京玄奘寺为其设置牌位,严重违背了佛教扬善惩恶的教义教规,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严重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

南京调查组通报:供奉日本战犯的吴啊萍被刑拘!知情僧人犯罪吗?

所以吴啊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恰当的!

那么吴啊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那么知情的僧人呢?就是说《调查通报》中提示到的知情的僧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呢?

在通报中有四个显示名字的僧人:当值僧人灵松、僧人庄玄、僧人禄玄和主持传真法师。

〖一〗僧人灵松:是他为吴啊萍写的收据和把日本战犯的黄色牌位纸塑封后摆放于地藏殿的“往生莲位”区第15排7-12位。

这位灵松是否涉嫌犯罪,应该取决于僧人灵松是否知道这5位牌位上的人是否是日本战犯或者是否知道是*京大南***杀屠**的刽子手或者参与者或者是否知道他们是否是侵华日军,这上述内容只要知道一项,那就意味着知道这些牌位不能供奉,这需要警方去核实,这与一个人的学历无关,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二十年前,我曾见过一个城市的好多临时导游,就是只有当地城市承认的导游,这些临时导游为了赚钱,那把当地的旅游资料都能背诵出来,背不下来考不了证,他们大多是高中或者初中甚至没上初中,他们可以说对当地的旅游历史了如指掌!在此,我想说明的是僧人灵松生活于南京玄奘寺,虽然是初中学历,但是南京作为千年古都的同时也是全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他是否会非常熟悉南京和玄奘寺尤其是*京大南***杀屠**的历史,需要核实,这关系到他是否会涉嫌犯罪的问题!

好比如:一个人叫张三要杀人,去商店买羊角锤,正常买个羊角锤,在商店老板不知道的地方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张三用羊角锤杀人了,商店老板无罪;如果张三就在商店门口要杀人,老板看见了张三也在追赶被杀的人,那老板还卖给张三羊角锤,结果张三用羊角锤,杀死了人,那老板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或者明知道张三去外地杀人,老板还提供羊角锤等杀人凶器,只要张三用老板的羊角锤或者其它凶器杀了人,那么老板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所以,当地警方应该调查清楚灵松,通报中并没有说明僧人灵松的情况。所以此处僧人是否涉嫌犯罪,有待调查!

〖二〗僧人庄玄、禄玄是否涉嫌犯罪?主持传真法师是否涉嫌犯罪?

南京调查组通报:供奉日本战犯的吴啊萍被刑拘!知情僧人犯罪吗?

①禄玄看见了庄玄撤下日本战犯牌位,但是否看清楚日本战犯的牌位,这个要调查,是否和庄玄一起向主持传真汇报,调查通报中并没有提示,暂不评论!

②通报中明确指出庄玄向主持传真法师汇报,传真法师指示严禁外传并不向有关部门汇报!以至于网友把照片上传网络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所以庄玄和传真法师极大可能也涉嫌寻衅滋事罪,因为他们提供了帮助,隐瞒了事情的真相,没有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有效的处理吴啊萍供奉日本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事件,导致此事件越发不可收拾,对此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本人认为庄玄和玄奘寺主持传真法师应该涉嫌寻衅滋事罪,是帮助犯。

或者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其犯罪构成为:帮助其他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故意犯罪+已满十六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是否涉嫌这个罪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衡量下,其中“毁灭”证据,是指妨碍证据显现、使证据的价值减少、消失的一切行为。隐匿证据属于毁灭证据。从2022年2月26日当晚庄玄报告给玄奘寺主持传真法师,传真严禁让其外传可否属于隐匿证据?大家可以琢磨,在此只提供思路!

这些知情僧人是否应该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以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为准,此处仅是就事论事探讨!

结语:在中国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吴啊萍在玄奘寺供奉侵华日军战犯牌位事件中,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必须零容忍,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