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耕地搞养殖,怎么应对?

午休时,一个远方亲戚的亲戚打电话给我,一番自我介绍后,想求我帮忙给出出主意。

开始他的诉求是,他家耕地旁边有人占用耕地盖了养殖场,把他家的庄稼破坏了。村里说每亩补偿他800块钱,可是3年了一分钱也没有补。现在那个养殖场的人,又直接把他家耕地占用了,说是跟村里签好协议,现在正在他家耕地上施工呢。问我怎么办?

强占耕地搞养殖,怎么应对?

我说“怎么不报警?”

他才说耕地是他死去哥哥的,他嫂子带着侄子改嫁后,耕地他一直在种植。村书记说不是他的,他无权过问。

我再次跟他确定,是不是耕地?有没有确权证书证明这些土地是耕地?

他给了我肯定的回答。

我说,如果他养殖场占用的超过5亩耕地,那么他就涉嫌犯罪了;如果村书记支持他这样做,或者村委跟他签订协议允许他这么做,那么他们就是共同犯罪。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行为,或者已经发生的犯罪,我们作为公民都可以报警举报。如果不到5亩耕地,那么也是犯法的,完全可以向土地管理局举报,养殖场污染环境的,还可以向环保局举报。针对村支书和村委的行为,还可以向纪检监察委举报。如果举报无果,可以拍出来,发到自媒体请求舆论的监督。但是,总的原则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造谣生事。

现把相关的法律罗列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

第七十五条规定:破坏种植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违反土地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法对于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有过解释: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建设,造成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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