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
教导我们
从小就要拾金不昧
但是有的人
却 “捡” 了东西
占为己有
近日,昆山警方抓获了一名辩称手机是 “捡” 来的盗窃嫌疑人。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久前,中华园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李某称:自己在网吧上网时睡着了,醒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点展开调查,并调取网吧内监控。
从监控中发现,案发时李某邻座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很快将其抓获,并追回了被盗手机。

一开始,嫌疑人张某还反复辩称:“这个手机是我捡的,不是偷的。”在审讯室里,张某对自己盗窃手机的行为不认可,认为自己只是捡了地上的手机。

可在实事面前,张某最终交代,他当时坐在电脑桌前休息,无意间看见邻座趴着睡觉的李某,手机从手中滑落,掉在了地上,李某仍呼呼大睡。见此情形,张某就悄悄从地上捡起了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中,随即离开了网吧,并前往一手机店内对该手机进行“刷机”。
目前,张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案中,嫌疑人张某明知掉在地上的手机是李某的,在捡起手机后却没有归还给李某,而是选择了占为己有,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不义之财可不要随意 “捡” !
在此,警方也要提醒在网吧上网的市民朋友,上网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千万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给嫌疑人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昆山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