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办理重复缴纳车船使用税(应享未享)退税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车主:
近期,通过税务机关直征与保险公司代征车船使用税大数据比对,发现部分车主2018年和2019年存在重复缴纳车船使用税和未享受车船使用税优惠减免的情况。目前,县税务局正在办理核查退税工作。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涉及以下号牌车辆或车架号的车主,于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年度交强险保单及缴纳车船使用税的税票、个人身份证、车辆行使证、车主银行卡到漾濞县漾江中路68号政务大厅核实办理退税。
联系电话:0872-7526627
请相互转告,感谢支持!
附件:重复征收(应享未享)车船使用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本期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本期编辑:沈菲 范志强
责任编辑:赵元登
终 审:江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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