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
聚餐等消费迎来高峰
月饼几乎是必需品
有关食品安全
要注意哪些呢?
选购月饼擦亮眼
看“颜值”也要看“内涵”
选购月饼时,可遵循“五看”原则。
一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商店选购,网购产品时注意查看商家相关证照、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等。
二看标签标识,查看标签标识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名厂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完整无破损,产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三看月饼外观形状,查看月饼是否色泽均匀,是否混有异物或霉变。
四看产品外包装,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层数最多不得超过3层,不得过度包装,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五看产品是否符合“绿色消费”理念,在选购过程中应保持理性,积极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拒绝过度包装、“天价”月饼,慎购“网红”“私房”月饼,不购买“三无”月饼。
外出聚餐需留心
惜食节流反对浪费
节假日聚餐时,需关注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
一是“迈开腿”,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
二是“管住嘴”,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相关资质;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三是“算好账”,点餐前认真查看菜单价格,特别留意是否明码标价,问清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核对账单,以免遇到“低价高收”等有损自身权益的情况。
四是“惜餐食”,根据实际需求适当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制抵**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
五是“订安心”,选择网络订餐时注意查看商家证照公示、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尽量从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订餐,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及时加工或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假如我们吃到伪劣假冒食品,吃坏了身体,我们在感到气愤的同时,还会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如俗称的"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
但是
哪些行为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由谁明确?
赔偿主体是谁?
向谁主张?
申请赔偿的限制?
来看看案例
买到过期食品获赔案
2022年2月,消费者赵某通过某外卖平台,在某超市下单购买面包5袋,面包折后单价实付2.24元。赵某收到外卖后,发现其中一个面包已过保质期2天。赵某与商家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和外卖平台共同返还货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者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故法院判决超市返还货款2.24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因外卖平台已对超市的经营主体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过审核,并能够披露商品实际经营者的信息,履行了相应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买到冒牌月饼获赔案
2020年9月,雷某向网络好友施某低于市场价购买32盒“美心月饼”。雷某支付了470元后收到了施某邮寄的2盒“美心月饼”。此后,雷某又再次支付6900元购买30盒相同的月饼。
雷某收到先行购买的2盒月饼后,经查验月饼的二维码标签却发现购得的“美心月饼”系假冒产品。双方协商过程中,施某承认2盒“美心月饼”是假冒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双方取消了后30盒月饼的订单,并退款2400元。
雷某认为,施某的行为属于销售假冒食品,为维护自身权益,将施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不具备食品零售资格却将来源不明的月饼销售给原告,没有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具有明知月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主观故意,且经检验,涉案月饼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涉案月饼的标签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导。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告施某退还此前2盒月饼的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4700元。
以上案例中
购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消费者均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那么是不是说明
只要购买的相关产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就一定能获得赔偿呢?
并非如此!
“知假买假”不赔
市民章某到某商行购买贵州茅台酒,后发现其所购茅台酒系假酒,遂与该商行交涉,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章某提起诉讼,要求该商行返还货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购置的案涉酒水经鉴别系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签的强制性要求,足以误导消费者,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该商行作为销售者,未通过正规进货渠道购买并严格查验酒水合格证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酒水质量合格,其将案涉酒水作为真实的茅台酒销售给章某,应视为明知案涉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故案涉酒水价款应当予以返还。
但是,结合章某至一个陌生的市场上购买大量茅台酒、要求商行在每瓶酒上签字做标记、在送货单上注明每瓶酒标号以及其陈述的较为异常的买酒行为,应认定章某的购买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围,故判决驳回了章某要求该商行支付价款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章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南普君提醒
双节”期间购买商品、就餐或接受服务时,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网购时注意保留商家宣传页面、双方聊天记录、产品交易记录等信息凭证。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餐后若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现象,一定要及早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来源|南海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