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诉讼请求法院为什么不受理 (行政机关不予赔偿以后怎么处理)

提交申诉受理成功后不处理怎么办,行政机关不予赔偿以后怎么处理

近期蓝秦律师代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原告的房屋被征收,因补偿标准不透明、不合理等原因,原告未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随后,在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未出示任何合法许可强制拆除房屋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被告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且一直未给予安置补偿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对当事人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应当先限期由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予以拆除。由此可以看出,强制拆除执行之前都是有一定程序的,如果不履行前置程序,就会构成违法强拆。后该案经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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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被判决确认违法后,问题来了,怎么拿到赔偿呢?

首先,当事人在蓝秦律师的帮助下,以确认强拆违法的生效判决为依据向被告邮寄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但被告在收到原告的国家赔偿申请后两个月均未给予任何答复。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等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原告根据蓝秦律师的建议和指导,就被告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这一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综合相关证据,作出了具体的赔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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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赔偿法》等的相关规定,拿到赔偿判决后,赔偿请求人就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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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违法强拆后如何拿到赔偿,这是一个事关被强拆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提起什么程序、何时提起、向谁提起等都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