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如今许多用户的听歌现状,一个手机上需要安装三四个音乐软件,如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我音乐等,以满足不同类型歌曲的需求,其实不止听歌,影视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对此现状,先来看看网友们的评论:
1、自从app纷纷开通会员收费,大街上再也没了听到耳朵起茧的流行歌曲。
2、人家的版权好像就不是劳动成果似的,免费的获得多了,就理所当然了。
3、还有更大的笑话是你买了会员*载下**了歌曲,但是过了会员期限后听不了*载下**的歌曲咯。
4、电视看不了电视节目,这不更可笑吗?
5、不是版权不版权的问题,而是掏钱了,依然听不到歌,总不能为了听歌买遍所有的vip吧?
6、宁愿不听,也不付费。



尽管时代在不断进步,我们听歌看电视的选择却越来越受限制。
回想10年前,几乎所有的音乐软件都不会向用户收费,我们只需随便*载下**一个音乐软件,就能听到几乎所有歌手的歌曲。为何现在听歌这么难了呢?如何才能改变现状,回归到听歌软件能听歌,视频软件能看视频的状态呢?


首先得找到问题所在,就版权而言,歌手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纷纷与各大平台签约,用户付费无可厚非,毕竟谁也不愿只有付出没有收获。
版权收费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们支付了会员费却无法在一个平台上获得丰富多样的音乐和影视内容。

这涉及到各大音乐和影视公司的版权控制,他们通过与不同的流媒体平台签订独家授权协议来限制特定内容只能在特定平台上观看。这意味着即使用户付了会员费,也只能在特定的平台上观看部分音乐和影视作品。
乍一想,独家授权不就是变相垄断吗?从法律上说,独家授权并不违法,不然这个授权本身就没有意义了。虽然独家授权不等于垄断,它存在转授权条款,但其中的操作空间却不小。
《反垄断法》第68条写明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上都没有明确禁止独家授权,这就给了各大平台可乘之机。所以我认为最有效的解决方式,还是从法律上禁止独家授权的模式,发行方只能获得版权,而不能限制版权方授权给他人。如此才能既保护创作者权益,又让消费者有好的使用体验,并且带来良性的市场竞争。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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