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底放开二胎政策以来,准生证被生育服务单取而代之。那么你知道京籍和非京籍妇女是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单的吗?它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可以补办吗?它最直接的作用是什么?本期微政百科将一一为你解答。

热点问题
关于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办理等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详解
1、《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有效期有多久?是否关系到生育险报销吗?对宝宝上户口是否有影响?
解答:只要婚姻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长期有效,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使用;落户时是否需要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2、京籍妇女在北京生育第一胎孩子,是否还需要准生证?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本市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度。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其生育政策可以适用本市的规定。
京籍妇女《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办理
办理条件:北京市户口育龄夫妻(夫妻双方为北京户口或夫妻一方为北京户口),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均可办理。
办理资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育情况证明
5、委托他人代办提交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女方为外地户口,男方为北京户口的可在男方所在地办理)
非京籍妇女《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办理
办理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
办理流程:
1、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3、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生育登记服务单可以补办吗?
1、出生的子女夭折的,也应当办理生育登记,凭《服务单》领取生育津贴,计划生育部门采集子女信息并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子女已死亡;当事人再生育的,应重新办理生育登记,死亡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不在《服务单》上显示。
2、当事人流产、引产的,不能补办生育登记。
本期微政百科关于生育登记服务单办理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