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正在徐徐绘就
近日,警*联民**手救助了一只
国家“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
警察同志,停一下!
我捡到一只“野鸡”!
4月3日
铁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正在日常巡逻
行驶到辖区帽山附近时
一位群众在路边向民警摆手

经询问得知
他在附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鸡”
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正不知怎么办时
看见警车路过
于是向民警求助

民警仔细查看“野鸡”的伤情
它毛色艳丽十分可爱
但是爪子处有明显伤痕
无法行走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
铁岭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工作人员辨认,其属于
国家“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
——雉鸡

经过工作人员及时救治
雉鸡的情况有所好转
等到稚鸡完全康复
具备野外生存条件后
将其放生
科普

雉鸡(学名:Phasianus colchicus)是雉科、雉属的一种走禽,共有30个亚种。雄鸟羽色华丽,多具金属反光,头顶两侧各具有一束能耸立起而羽端呈方形的耳羽簇。中国亚种全部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警方提醒
“三有”保护动物 是指有重要生态意义、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可以随意捕捉、猎杀。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来源:铁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