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类风湿?
不用愁!
祖传秘方
绝对有效!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为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昆仑行动”再添战果。

案件详情
2013年至今,宁城李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河南、河北及本地药店购买药品,通过更换标签、分装、研磨配制等方式打着“祖传秘方”的幌子制成“风湿类风湿胶囊”等药品,利用宣传单、名片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涉案金额达66000余元。经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李某销售的“风湿类风湿胶囊”属于药品范畴,但未标注生产企业及批准文号,系假药。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蜀黍普法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来源:宁城公安
编辑:柳夏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