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收诚意金合法吗 (买房中介不退诚意金)

区别于新房的“标准化”销售,二手房买卖中五花八门的中介和“串串”,加上各种花里胡哨的推销,稍不注意就让购房者踩了“坑”。遇到这样的的情形,应该怎么办呢?近日,青羊法院就审结数起这样的案件,判决中介公司退还购房“诚意金”,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陈某、赖某等人因购房找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委托其帮助以指定价格购买指定地段、指定小区、指定楼层和户型的房屋。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中介公司在委托期间内成功帮助购得指定房屋,则购房“诚意金”自动转为购房款,若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完成委托事宜,则全额返还已收取的购房“诚意金”。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均分别向房屋中介公司缴纳了数万元的购房“诚意金”,然而委托期间届满后,购房者不仅未能购得房屋,而且在与中介公司沟通退还已交纳的购房“诚意金”也遭到了拒绝。陈某、赖某等购房者,在采取多种途径无果之后,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购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间签订了书面的购房委托协议,并在协议明确约定若中介公司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完成委托事宜,须将其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购房者。同时,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全案证据,经法院审查亦并未发现双方签订的协议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应当认定双方已建立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现委托期间届满,而中介公司未能完成约定义务,购房者诉请要求退还购房“诚意金”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判决中介公司退还购房“诚意金”。中介公司逾期退还钱款,已构成违约,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买房是大事,一旦出现纰漏,少则可能导致购房“诚意金”打水漂,多则可能导致更大损失。购房者在自行收集房屋资源信息相对局限的情况下,通过中介公司购房的确是相对轻松和快捷的途径。但在选择中介公司时,一定要注意甄别中介公司是否靠谱,是否真的专业。在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火爆的情况下,各种“歪”中介也不断混入其中,他们为促成交易获取高额中介费用,难免会夸大其词、故意隐瞒部分信息,甚至圈钱跑路,最终导致购房者损失。

因此,在购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前自己也要尽可能去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支付款项时尽量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进行支付,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没有决定买房之前,不要轻易交钱,包括诚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