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症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大部分驾驶人酒驾被查后都能悔过自新
但也有一些驾驶人屡教不改
知法犯法 一错再错

近日,涟源公安交警在福源路与幸福路交叉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行动时,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临近卡点时突然靠边停下,随后竟弃车翻过护栏逃跑。

民警立即上前追赶,并在距离弃车点约300米处将其抓获。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刘某全曾于2023年9月7日在石马山路铁路桥路段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涟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此次属于再次酒驾。刘某全因二次酒驾、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3天、并处1700元的罚款。

无视法律法规
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之不顾
前方等待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滴酒不沾方能平安行车
迷途知返才能踏上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