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法人的款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欠工资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是有所不同,具体有哪些区别呢?企业借款问题非常复杂,下面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要界定借款企业的性质。所谓企业性质,在法律范畴内也是非常复杂的一部分,我们只就其中最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那么,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合伙企业呢?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举例说明:甲、乙一起成立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甲认缴60万,乙认缴40万。那么未来A公司所负的债务中,甲以60万为限,乙以40万为限,只要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原则上对公司的债务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存在例外情形。合伙企业(指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每个股东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简单地讲,就是股东对企业法人的债务一直清偿,两种结果要么债务清偿,要么股东去世。

公司倒闭了欠的工资怎么办,公司倒闭欠法人的钱怎样平账

企业欠钱不还,债务怎么解决?

另外,上面提到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例外情形,具体是指什么例外呢?就是“法人人格否认”,这是公司法领域的一个专业术语。对这个问题,有几种法定情形,今天就和大家说最简单的也是比较常见的一个情形。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使自己和公司的财产混同了,简单地说就是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的财产不易区分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这个股东对公司的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注意是补充赔偿责任,那就意味着公司的财产为先,公司没有清偿能力了,才能要求这个股东还。

那么,根据企业性质,对于企业倒闭,债务的清偿就是以下两种方式。一、有限责任公司,看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可以要求股东在欠缴出资的 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已经全部履行,那么就能拿破产清算程序中分得的那部分清偿款了。二、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公司没有清偿能力了,完全可以要求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继续清偿。

点个关注,交个律师朋友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