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家没钱拖欠工资 (回家过年一年血汗钱被抢)

案例背景

小吴在上海市某地产公司当保安,该公司过年期间常常鼓励保安人员留守值班,适当发放加班补贴,给予的正常假期很少。为了多挣点钱,小吴每年春节都选择坚守岗位,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回家过年了。眼看小吴年纪也不小了,这年春节便想带着多年的积蓄回老家相亲娶媳妇。当小吴向单位提出请假要求时,公司领导以春节假期人手紧张为由不予批准。无奈之下,小吴便想辞职回家过年,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没想到公司却说小吴没有提前提出申请,给公司正常调度带来困难,不批准小吴辞职。小吴决意辞职,公司便拒不支付小吴剩下的工资。双方协商不成,遂起纠纷。

以案说法

一、过年想辞职回家该怎么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协商解除;

二是预告解除, 即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即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即时解除, 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当单位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面即时解除权,合同即时解除。

在本案中,小吴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不必提前预告,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后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小吴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预告解除合同,即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无须用人单位批准,30天后即可正式解除合同;如果小吴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可以要求即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辞职了,工资怎么算?

(1)辞职的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职的员工的结算款项包括:结算工资、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及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2)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最多11个月,因为超过1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还可以依据该法第4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