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12日,接到市民微博举报光明新区公明西田社区第二工业区“WY西医内科诊所”超出诊疗范围进行妇科诊疗活动。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故事开始前,卫监蜀黍先科普一下
医疗机构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进行批准,医疗机构只能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核准科目,超出范围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鉴于案件情况还在调查阶段,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调查情况
1
现场检查发现
“WY西医内科诊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第二工业区,门口悬挂的牌匾为“WY西医内科诊所”。

✎该诊所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核准科目为:内科。
✎但卫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开展的诊疗科目除 内科外,还擅自开展妇科诊疗。

✎在该机构观察室内一小房间,发现B型超声诊断仪1台、ZP-11A低频电流治疗仪1台、电动流产吸引器1台、旋磁光子热疗仪1台、阴道镜1台及妇科医疗器械1箱。

✎检查妇科诊室,见一中年妇女自述姓名侯某,仅能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地点为阆中市太平诊所及执业范围的妇产科的助理医师资执业书复印件。


2
助理医师承认单独执业妇科
卫生监督员分别对“WY西医内科诊所”医生侯某及主要负责人王某进行询问,两人在做笔录时承认:
✎检查中发现的3份处方由侯某单独开具,其中2份是妇科疾病用药,另1份为B超检查;
✎3份处方总共收费530元;
✎B型超声诊断仪1台、ZP-11A低频电流治疗仪1台、电动流产吸引器1台、旋磁光子热疗仪1台、阴道镜1台及妇科医疗器械1箱是其诊所用于妇科检查及治疗的。

调查结果
✔
✎该诊所涉嫌使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阆中市太平诊所的执业助理医师侯某单独开具处方。
✎该诊所涉嫌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侯某从事妇产科以外的B超诊疗活动。

✎该诊所涉嫌超出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诊疗科目内科进行妇科及超声诊断诊疗活动。
处理情况
✔
违法行为将进行立案调查
✎对B型超声诊断仪1台、ZP-11A低频电流治疗仪1台、电动流产吸引器1台、旋磁光子热疗仪1台、阴道镜1台及妇科医疗器械1箱被卫监部门进行 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处置。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的规定。”责令侯某立即停止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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