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秦保,陕西人民专属的补充医疗险之大病二次报销知识

陕西省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什么,惠秦保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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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讲了社保关于“特定门诊病种”的相关知识,今天谈一谈社保“大病二次报销”

一、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

所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从2017年开始,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一) 门诊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比例: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部分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40%。

此类费用,需累计一个年度,进行集中报销。

举例:某职工,2020年门诊透析,在享受慢性病报销后,剩余1万元,大病二次报销:8500*40%=34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比例:

1、参保职工住院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以及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给予补助,即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2、在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超过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95%。

参保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符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的,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后期另行报销。

除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外,其他自付费用,不在大病二次报销范围内。简单说,就是大病二次报销,也不能报销绝大部分自费支出。

西安市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由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承保。

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

基本医保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理赔范围,报销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参合患者全年住院累计总费用(减)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减)大病保险起付线(减)自费费用,剩余部分按以下比例申请大病保险。

如何计算大病可报销金额呢,参见下图,假如是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个人比例自付”(蓝框)金额和“大病起付线累计”(红框金额)是一样的。第二次住院,“大病起付线累计”这个金额,就是第二次“个人比例自付”这个金额与第一次“大病起付线累计”金额相加。该金额超过1万,触发大病二次报销。

这意味着,超医保范围费用(全自付和先行自付)、起付标准费用(门槛费),不在大病二次报销范围内。

陕西省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什么,惠秦保住院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大病二次报销也是在出院时统一结算,无需后期另行报销。

某些区县针对部分特殊人群,还有类似医疗补贴或者救助的部分,不属于普遍性问题,本文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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