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张三与妻子是二婚,婚龄20年,妻子失独,妻子要求离婚,张三能不能要求在离婚时分割失独费?
陈群律师解答:
1、失独
是指合法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独生子女,已经死亡,使原有的独生子女家庭变成只有父母而无子女的家庭。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白发送黑发”家庭。
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
(2)独生子女已经伤残或死亡;
(3)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

3、失独费
所谓失独费,是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对失独家庭的按月发放的特别扶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这个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官网上都查询不到。其它几个国家机关就没再查)
(1)一般地,不区分失独原因。
不论是因疾病、事故、事件发生失独。甚至是自杀、犯罪,理论上也不影响。
(2)失独费有两种
一是按月发放的特别扶助金;
二是一次性补助金。
(3)各地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不同。
但都是按夫妻每人每月发放,多则¥800(广东、宁夏);也有山东是¥500。
(4)一次性补助金为城乡统一
都是一次性付款30,000元人民币。
其中,精神慰藉费¥10,000,生活补助费¥20,000。
4、失独费是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失独费有很强的人身性质,是给独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不是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继父或继母不能要求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