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税务退税申请又不想退了 (个税汇算退税一直显示税务审核中)

申请了个税汇算退税后

税款却迟迟没有收到

这怎么办?

别急

按照四个关键词操作即可解决

进度查询

退税申请提交成功后,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 【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快速进入专题查询界面;您也可以首页点击 【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退税记录】 ,查看退税信息的当前办理状态,了解退税详情。

申请个税退税后税务部门要调查吗,申请了退税申报表一直有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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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核

个税APP上查询退税进度时提示 “税务审核中” ,别着急,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原因, 您可以在站内信中及时查看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 如税务机关审核过程中需要与您核实相关信息,需要您补充提供收入或扣除的佐证资料, 会通过站内信或电话的方式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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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处理

在个税APP上查询退税进度时提示 “国库处理中” ,表示税务机关已审核通过,待国库按规定处理完成后, 税款将由国库退至您指定的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I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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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库失败

在个税APP上查询时提示 “国库退库失败” ,钱还能退到么?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有关, 您可以修正银行账户信息后,再次提交退税申请。 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

点击【修改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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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

输入正确的银行卡信息,添加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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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三

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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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退库不成功,建议您添加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卡:

1.银行账户须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2.建议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会影响退税。

步骤四

完成银行卡添加和更改后,您可以在退税记录中查询最新的退税进度,如果显示“国库处理完成”,及时关注最新退税进度,坐等收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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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处理;

2.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提交后,“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反馈,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二、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八条规定,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

第十七条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个人所得税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申报?

1.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

3.申报:据实填写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

4.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

特别提醒大家

依法诚实办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切不可相信网络种种“退税秘笈”

避免因错误或虚假申报

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