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转诊新政策 (营口市医保异地就医新政策)

转诊难

结算烦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异地就医住院管理

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

5月26日上午,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营口市出台的《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新《转诊办法》)内容进行发布。

营口市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营口市中心医院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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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转诊办法》针对不同类别异地就医情况

制定了四个方面的政策

一、对于参保人患有我市医院不能诊治的疾病需要异地转诊住院的,由参保人申请、市直及各县区中心医院出具转诊手续,可办理异地转诊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退休人员85%,在职职工80%,城乡居民65%)。

二、对于参保人患病后虽然不符合异地转诊条件,但有意愿去异地住院治疗,持相关诊断证明到医保中心(含分中心)登记备案后,可办理异地登记住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退休人员55%,在职职工50%,城乡居民45%。需要说明的是省外就医住院报销比例较省内降低10%)。

三、对于迁往异地居住、投奔儿女或异地购房、派出工作的符合异地转诊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退休人员85%,在职职工80%,城乡居民65%)。

四、对于参保人员外出探亲、旅游或准假外出期间在异地突发危、急、重病符合急诊住院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异地急诊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退休人员85%,在职职工80%,城乡居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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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转诊办法》还规定即使不办理任何手续

只要转往省内外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也给予参保人20%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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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市医保局已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和便民的服务机制。本地就医人员可以在医院端一次性办理相关业务;异地就医人员可以通过APP、微信等方式网络办理业务;异地备案在医保中心独立窗口办理业务。

据介绍,新《转诊办法》实现了各类医保转诊转院标准统一、定点机构统一和办理流程统一,有效破解了异地就医即时报销难的问题。特别是新《转诊办法》增加了登记转外住院条款,允许参保人在不通过医保定点医院转诊的情况下,由个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后转往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并按一定的报销比例方式结算,填补了以往未经正常转诊,费用“零”报销的空白。新《转诊办法》既解决百姓的“转诊难”问题,也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

来源:鲅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