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公司融资租赁 (航空器融资租赁)

自2010年以来,通用航空政策利好不断。在国务院印发的《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民航局《通用航空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通用航空的发展目标,预计到2020年年底,我国通用航空器机队规模将超过5000架。可以说,飞机租赁,尤其是通航飞机租赁行业拥有十分广阔的蓝海市场。

截至2020年一季度,我国传统通用航空企业538家,运营航空器3131架,与十三五初期相比增长约30%,短途运输航线增长4倍以上,空中游览、跳伞等娱乐飞行项目大幅增长13倍以上,无人机新业态迅猛发展,网上注册开展通航作业的无人机企业超过1万家,商用无人机接近14万架。

通用航空器融资租赁一般流程如下:

1选择飞机,签订意向书

2引进通用航空器申请

引进通用航空器,承租人(或代管人)应向注册地或户籍地管理局申报。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料、近3年飞行安全记录、计划引进通用航空器的机型、数量、进度和引进方式、运营计划或用途、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

3订购飞机

通航企业与飞机制造商签订正式飞机购买合同。

4租赁公司选定与购买合同转让

通航企业对于租赁公司提出的融资方案进行评估,主要针对租赁期限、货币和汇率风险、投资与*款贷**比例、期末购买价值、净现值、租赁利率、*款贷**利率投标者的资信等。通航企业选定租赁公司后,将购机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5承租人工作

方案报管理局备案或民航局批准;向外商发出委托书;审查保险、担保和法律意见书的格式、经济计算部分和责任保证部分;准备飞机租赁的有关先决文件和办理有关手续,如授权书、飞机国籍登记承诺书、特许飞行证、银行担保函、保险单、律师意见书等。

6飞机交付

在满足所有的先决条件后,应当进行验机、试飞、交付等流程。在验机时,往往有初检以及交付检,在交付检时进行试飞。在交付时,特别是二手机,往往采用公海上空进行交接。

7交付后事项

引进进口飞机的,要在正式签约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取得外债登记证,并要求担保银行签署担保函转让确认书、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转让通知书。

交付后,承租人负责在航空主管部门完成飞机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融资租赁占有权登记。

通用机场融资,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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