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章非以其无私邪读法 (道德经第37章)

道德经第七章非以其无私邪读法,道德经第七章译文

《道德经》札记

『译文』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自然地运行着,所以能够长久生存。

因此,有道的圣人遇事谦退无争,反而能在众人之中领先;将自己置之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生存。

这不正是因为他无私吗?

所以能成就他的自身。

『原文』

天长地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无私邪?

故能成其私。

『中心思想』

无私.

『个人札记』

“本章是老子的符合利己主义的利他主义思想。

利他在前,利己在后;无私在前,成私在后,无私而成其私。

老子以天人合一的境界,把宇宙、人生和社会看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要求人与人之间要爱而忘私、和谐相处,由此而形成利他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

无私是合乎道的美德,只有用以利他主义、集体主义为中心的价值观来取代以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价值观,人类才能实现整个世界和谐有序的最大私心。”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同样,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也不例外。

为了有形的身体而生活,人生价值观自然就是无止境地追求金钱财富,目的在于以有形养有形,满足自我外部感官的需求。

这样一来,身体就有灾难了,因为人的欲望是没有满足的。

无尽的欲望必然导致阴阳失调,内外失衡,身体各种疾病接连不断,以至于未老先衰,黄泉早赴。

圣人则不是这样,他明白灵魂和身体的关系,即只有保持灵魂和身体的平衡,才能确保身心健康。

因此,圣人治身不片面追求有形物质来养身,而是先育法身。

法身是灵魂的化身,正气的凝聚,相对于有形的肉体而言。

因为健康的身体是法身显现的基础。

我以无私以养法身,法身无私以治色身,法身存则色身存,法身失则色身亡。

并非圣人没有私心,只是因为圣人彻悟了大道,才能够成全他健康长寿的私心。

圣人“身先”“身存”之私的实现,是深明先与后、内与外、本与末、人与己的辩证关系的结果。

老子根据宇宙法则揭示了人生法则,而人生法则又贯穿着社会法则。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治理国家,只有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自然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从而体现人生价值,获得人生幸福;为了肉体而活着的人,生命不会长久;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活着的人,只要是社会存在,他的英灵就不会消失,因为他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时序有终始,世情有变化,福祸有循环,它们都各自追寻自己的目标。

如果勉强改变它们的本性,只会导致双方迷失正道,对万物并没有什么好处可言。”

“道就好像大泽一样,各种木材由此而长,再以大山为例,木、石不同却聚集一处,合于一堂。”

遇事无私,故而才能成就它的伟大。

先无私,才能有私。

天地包容,承载万物,没有丝毫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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