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粤西大律师
所有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的法律原则:第一个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即如果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也不能进行处罚。
第二个基本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即不管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那么,若一个人犯罪了,从被抓到被判刑,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归纳如下:

第一阶段: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完成。
侦查队段是公安机关对疑犯所涉及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查清案件事实的阶段。
主要有: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以查明犯罪事实,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若认为疑犯不构成犯罪的,采取撤案处理。若有证据证明疑犯构成犯罪的,则提出起诉意见,并连同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对应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二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完成。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的案件,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决定是否起诉的行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
若检察院发现案件有疑点的,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一般每个案件,都会有一次的补充侦查的机会。审查起诉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检察院认为公安移送的案件,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可以不进行刑事处罚的,则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撰写起诉书,将案件移送对应的人民法院,进入审判阶段。

第三阶段: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完成。
审判阶段是人民法院根据检察院移送的案件资料,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查疑犯是否构成犯罪的行为,并对其作出无罪或有罪判决。
审判的阶段需要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一般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论述和宣判。开庭时,疑犯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的辩护人(疑犯在从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开庭中为自己辩护,检察院应当派公诉人出庭。
经审查,若人民法院认为,检察院移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疑犯有罪的,可以作出无罪判决;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根据案件事实,对疑犯进行定罪并量刑,依法作出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不当,可以提起抗诉;若只有被告人上诉,则二审法院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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