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次,业主才是主,主次要分明
任何权力不加以限制,将是一场灾难
如今很多小区里的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时,并不合格,导致业主怨声载道。奈何看似庞大业主群体,犹如一盘散沙,让物业这个只有几人的公司,把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业主群体管理得服服帖帖,即使物业不作为,也不敢吱声。
物业跟业主是什么关系
在我看来,物业是业主花钱雇来守护小区安全的雇佣关系。相当于请来的监护人。物业的一切开支都是业主共同花钱一起支付的。有责任排除一切未知风险,保障业主生命安全。
然而,很多物业为了把物业费尽可能的揣进兜里,减少支出,选择对不安全因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典型的例子就是消防栓没水。业主们还请关心一下自己小区消防栓是否有水,以备不时之需。
2024 年 1 月 30 日,贵州东山一号小区因为烟花导致业主家里起火,七旬母亲葬身火海,不幸离世,只因为消防栓是摆设,水管接头型号不一致导致接不上,接上后消防栓内的水压小到如同没有。

消防栓作为小区公用设施,物业应当做好管理区域内消火栓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显然,贵州这起事故中,物业压根就没有检查,又谈何维护呢?
这就是拿钱不办事。
可能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请了几个保安站门口,每栋楼请了一个保洁打扫公共区域,仅此而已。
面对此种情况,业主发现了以后可以拒交物业费,直至把安全做到位。
如果物业不理会,业主应该如何做?成立业委会。
- 想成立业委会,先找五个人签字,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后再组织业主开会,选出代表。(注意一定是选出不自私的代表,否则养虎为患。)
-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很多人说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跟物业有某种关系,如果阻挠成立业委会可向上一级举报,或者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
最主要的,业主在选择业委会成员时一定要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另外,在成立业委会时,要提出限制业委会权力的书面合同,并且提出任期,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现业委会成员跟物业勾结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立即罢免。如果存在贪污受贿,则对其进行起诉,罪名是《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另外,物业不作为、不负责,只拿钱不办事,造成损失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申请拿回之前的物业费。比如消防栓没水就是潜在的危险。也可以由业委会出面将不作为的物业解聘处理。
记住,给权力给对方时,无论是物业还是业委会,都要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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