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企业启动二次申报IPO,过会率就会高吗?

华南地区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项目负责人在同媒体交流时讲到。

“我们的客户10月上会被否的,其实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也不错,但新发审委上来后的审核风向变了,发审会上有些措手不及,被否也有些难以接受。但发审委员提出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再解释或者调整,所以被否之后我们立马就和客户研究重启二次上会的事宜。”

大发审委上任以来,随着7否6、6否5的记录诞生,对于众多投行和拟IPO企业来说,是不愿意回顾的,大发审委上任以来至2018年3月7日,共审核150家企业,其中77家通过,62家未通过,6家取消审核,5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为51.33%,否决率为41.33%。

第十七届发审委成立至今从严审核,对企业规范程度,对财务真实性,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高度关注已经确立,原有高通过率或将一去不复返。

对于众多IPO的企业来说,选择IPO便承担着众多风险,因此即便在发审会被否,一些企业仍难言放弃。

另日前证监会官网以问答形式表示:

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这意味着,IPO被否企业三年内不得借壳上市。

那么,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将何去何从?

此前,被否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四种可能选择:再次IPO、被并购(借壳上市)、海外上市、新三板挂牌上市。不过,当前被否企业3年不得借壳上市,并购交易也被严格审核,而新三板在经过改革后过会率也明显下降。那么,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再度IPO和海外上市可能会成为不少企业的选择。

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规定,被否企业在证监会出具不予核准公开发行的决定6个月后可以再次申报,部分被否企业选择了二次申报IPO。

近期部分券商与其保荐的被否企业一同谋划二次上会的事宜。与此同时,随着IPO审核常态化,二次上会的时间成本也一再降低,这也激发了被否企业重启二次上会的热情。

二次上会

如今,在第十七届发审委审核趋严的新常态下,尝试二次上会成为了近期中介机构讨论的热点。那么,从历史的数据来看,二次上会的成功率如何?

2004年至2018年3月7日期间,据不完全准确统计,共有175家被否IPO企业二次申报上会,其中160家企业在第二次申报过会,14家企业再次被否,还有一家在终止审查之后重新上会时再次遭遇取消审核,整体过会率为91.43%。其中2006年-2008年、2014-2016年的过会率为100%。

(ps:此处二次上会被否指到了上会阶段被取消审核或否决以至于终止审查后重新报材料上会被否;

不包括胜景山河这种上会通过但在会后审核阶段被否的情况,因为这个情况只涉及一次申报;

同时基于统计口径,也不包括明微电子这种上次申报未走到上会环节即自行撤材料的情况,即自行终止审查的情况)

被否企业启动二次申报IPO,过会率就会高吗?

数据来源:wind,制图前瞻IPO

二次上会的过会的企业家数在2011年达到高峰,有24家,其余10年和12年分别有22家和19家,二次上会的过会率在18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50.00%,其次是11年和17年,分别为80.00%和85.00%,根据与下图历年综合通过率比较可得,二次过会的通过率每年都高于综合通过率。

被否企业启动二次申报IPO,过会率就会高吗?

数据来源:wind,制图前瞻IPO

根据数据显示,175家二次上会企业距离首次上会时间的平均间隔时间为892天,约两年半(为保证数据有效性,若三次报审,仅以后两次时间间隔作为计算依据,例如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03月01日、2009年12月18日、2015年02月11日三次上会闯关IPO,前瞻君以后两次的时间间隔作为二次上会间隔时间计算)

其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上会被否,历时6.78年于2017年6月23日成功过会,相隔最久,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首次上会被否,时隔仅8个月于2010年12月过会,历时最短。

二次上会时间一方面取决于企业首次被否的原因能否在短时间内解决,从而短期内再次申报,另一方面取决于证监会的审核进度。

2017年以来IPO审核常态化,审核进度相比此前大大提速,这也给二次上会的企业提供了便利。2018年至今以来仅仅2个多月就有4家二次上会企业,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5.87年和1.55年之后二次上会通过,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6.59、5.52年之后二次上会被否。

值得注意的是发审委近期二次上会的企业都提到了上次被否之后整改的进展问题,其中 汉嘉设计的相关问题为:

2、发行人前次IPO否决后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了整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上次申报否决理由涉及主要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2)新建的工时管理系统、ERP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相关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结转过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3)期末对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分阶段归集和分摊的设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期间业绩的影响;(4)报告期内核心员工变化情况,员工人数和薪酬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人力成本的变化及对业绩的影响,项目奖金核算与发放的内部政策、会计处理,是否存在跨期调整;(5)在业主指定的外协项目中是否依赖外协单位获取项目,是否存在外协单位为发行人分担成本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预备二次上会的企业在经历了第一次申报被否的经验与教训后,中介机构和企业对项目存在的障碍有了明确的认识,选择二次申报通常是有把握解决实质障碍,且处理趋于谨慎。以新发审委审核风格变化为例,一些机构便表示会对二次上会企业发行人的临场应变能力进行特别的培训。因此,二次申报的过会率较高除非企业出现了新的实质性障碍。

可以预见,在如今IPO发审节奏不会改变的情况下,未来会有更多被否的企业选择二次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