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名额
全省5年内救助5000名,救助资金最高每人不超过3万元
救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经济困难的具有康复潜力和价值的0-6岁我省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
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
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5000元
本报讯 日前,由省残联、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我市共有61名指标,目前,市卫计委正在安排部署各县区乡镇卫生院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筛选。
《方案》规定,从今年起至2020年,我省将连续五年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服务,每个被救助残疾儿童不重复享受同一类型的救助。
据市残联康复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规定的救助范围是“四大片区”的88个贫困县(市、区)700名,有贫困村的县(市、区)300名。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经济困难的具有康复潜力和价值的0-6岁我市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的具体内容包括: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脑瘫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助(已享受四川省政府民生工程脑瘫项目救助的脑瘫儿童不重复享受);为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及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脊柱侧弯、四肢畸形、多指症、肌无力等残疾儿童手术和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以及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为其他功能障碍以及因患重大疾病不及时救治则可能引起残疾的儿童手术、康复训练给予补助。
据悉,残疾儿童康复专项救助资金按每人3万元进行筹集,所需资金纳入省与市县财政预算安排。救助标准按照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5000元执行。全部所需费用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城乡医疗救助、专项救助后,不足部分由患儿监护人或福利机构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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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
去年底,我省就已全面开启了对0-6岁残疾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5类)的筛查工作。当前,在此基础上,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筛查出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出医疗康复建议,交当地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根据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的意见,在患儿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指导填写申请审批表,交患儿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认定。由县(市、区)残联审核并征得患儿家长(监护人)同意救助类型和方式后,县(市、区)残联出具介绍信介绍到定点机构实施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救助。
筛查“三环节”:
初筛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复筛机构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民族地区县人民医院以及经省卫计委认定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等医疗保健机构
省级定点评估机构
四川省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中心、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
“四大片区”:
是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今后几年,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把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作为主战场,抓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生态扶贫、能力扶贫“五大扶贫工程”,推进我省扶贫开发事业迈上新台阶。(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