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一则消息令无数网友愤怒:
“夫妻疑利用3岁女儿诈捐并致其死亡”
(详情戳☞ 三问王凤雅小朋友之死 )
然而今天,
家长的最新回应来了,
事情有了反转?
募捐究竟收到多少钱?
昨日(24日),小雅的爷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小雅自2017年农历十月患病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筹款,筹款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 ,筹款都用在为小雅治病上,但小雅仍于今年5月4日不治去世;目前善款剩余1000余元,“准备交给政府”。
水滴筹工作人员声称,小雅母亲杨美芹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有效筹款2次,筹集到3万余元,并称事件引发热议后一直在配合当地公安局接受调查,“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
25日凌晨,水滴筹通过微博账号发布声明,称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只带了*女幼**的哥哥前往北京治疗?
针对网络质疑的“将小雅的救命钱挪给孙子治疗唇腭裂”,小雅爷爷称,家属通过申请嫣然天使基金,在去年4月带孙子飞飞(化名)前往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进行手术,相关费用由嫣然天使基金项目和医院方支付,“这是在孙女生病之前,时间都对不上,根本不可能挪用网友捐款。”
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飞飞家属的确是通过申请嫣然天使基金,于去年4月27日在该院进行了免费手术,去年5月即出院。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
但记者发现,杨美芹的微信朋友圈显示,她在去年12月还发过一组北京的医院的照片,杨美芹本人在这条朋友圈底下回复:这是“北京给儿子看病的地方”。

对于目前女童爷爷与母亲关于治疗时间描述出现的偏差,及为儿子看病承担的交通住宿费用是否出自女童善款,暂时无法求证。
女童父母涉嫌犯罪吗?
这个事件中的善款,是由杨美芹以个人名义筹得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法施行于去年9月1号,正是杨美芹发起募捐的一个多月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解释,这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公益组织求助,但个人不能公开募捐。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建议,要想彻底算清善款的细账、弄清小雅的病情,将诈捐“罗生门”破解,捐过善款的网友可以以违约为由,对杨美芹提起民事诉讼。
岳屾山认为,如果小雅的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则涉嫌遗弃罪。遗弃罪是有抚养义务和能力,但是对被抚养人拒不抚养。这其中就包括在被抚养人患病的时候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这也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目前对于公募的善款,如果没使用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给相应的或类似的项目使用。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私人募款,确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
真相到底如何正在逐步地明了当中。
但遗憾的是,
这个年仅三岁的小女孩,
已经离开了她短暂停留过的这个世界。
孩子的死也不应拿来被消费,
希望所有的爱心都不会被辜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