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海南临海一名13岁的女孩和同校学生一同出校后,先后被带到临高县多文镇与加来镇,期间有多名陌生女孩以看她不顺眼为由,对其进行殴打,并控制了其行动自由,并威胁其不得逃跑报警。

几天后女孩自行逃脱,徒步逃回家中,就这还不敢和家人说自己被打的事情,直到家属在网上看到施暴者拍摄的视频,该女孩才承认霸凌,并讲述了这几天的遭遇。该女孩父母都是残疾人,该女孩现在眼球和耳膜都有永久性损伤。

目前派出所还在取证调查阶段。

这件事情有可能结果会是犯罪分子未满14周岁,以家庭教育为主,免于刑罚。感觉现在14周岁就像是封建社会皇上给的免死金牌,你只管干,不管干了多大的错事法不会处理你。
如果是我们的孩子受到了这种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就这样让他们逍遥法外么?
有这样一句话:从女儿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监狱。虽然有些偏执,但是包含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
犯罪分子是不会因为你孩子小而放过他们的,但是我们却因为犯罪分子小确放过了他们··· ···
希望我们的法律能够再完善一些,让这些事情不要再发生,更不要让孩子的父母用犯罪来保护维护自己孩子的权益,如果只有这一招,我相信大多数父母会义无反顾···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而不是用来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的!